发布日期:2014-01-24
为推进旧城改造,改善旧城区环境和人居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形象,现对我区二十街坊部分区域改造进行项目招商,具体招商条件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该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17亩(其中集体用地6.5亩,无法认定用地性质6.6亩),西至振中街,南至赵定河,东至台头斜路,北至原沥青炒沙场。该宗地的规划用途是居住兼容商业,规划条件为容积率 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该区域现有房屋总面积约32000平方米,其中居民住房面积近20000平方米,厂区房屋面积约12000平方米。
2、报名企业需要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开户行资金证明、待开发地块的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运作模式、投资规模、拆迁安置办法、开发时限、项目建成后成果等)。
3、原地安置住房面积不低于拆迁面积的1.2倍(承诺)。
4、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
5、根据报名企业多少进行综合评审,未中标的企业将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企业投标保证金转为拆迁安置保证金;中标而放弃资格的企业,将不予退还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6、拆迁安置保证金为2000万元,由高新区项目指挥部和中标企业共同监管,用于该项目的拆迁安置。
7、与中标企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前,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需在高新区行政规划区内;开发资质证书需在新建项目开工前办理齐全。
8、报名时间:从2014年1月24日开始,2014年2月13日截止。
9、报名地点:高新区房管局
10、联系人:牛昆 联系电话:13503801076
新乡市房产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