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16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既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清理重点
要重点围绕6个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一)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
(二)与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不一致的,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
(三)与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不一致的。
(四)与国务院部门和我省关于公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的。
(五)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垄断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或同一事项重复发文影响执行效力的。
(六)2006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其他需要废止或修订的。
三、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是2009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2010年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管委会区级发文的文件见附表,请文件原拟稿单位对照清理重点的6个方面对文件清理结果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意见,并提出理由和依据。各部门将清理结果于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法制办(联系人:宋豆豆,电话:3539883)。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