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0-15
新开〔2013〕107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豫办〔2013〕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确保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学胜 区管委会主任
第一副组长:刘庆贵 区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郝 莉 区党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耿建功 区纪委书记
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立勋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刘玉平 南环分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贺星 区人事劳动局局长
王 永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于 涛 区信访局局长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海林 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乡长
桑佩梅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高卫红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贾永康 区规划管理局局长
徐善胜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牛 坤 市房产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任光军 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韩建军 区招商局局长
史玉华 区招商服务局局长
申兵伦 区农村经济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任务
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是管委会协调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管委会关于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意见与相关制度,指导、规范、推动相关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理管委会交办的重大评估事项。
2013年9月10日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