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0-11
新开〔2013〕103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保项目 扩投资 促增长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保项目 扩投资 促增长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30日
新乡高新区保项目 扩投资 促增长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为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拉动对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作用,坚决打赢四季度百日攻坚战,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扩投资 保重点 调结构 促增长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新政文〔2013〕18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保项目 扩投资 促增长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项目 扩投资 促增长”为主题,以提高重点项目签约率、投资率、落地率、开工率、扩产率、投资强度(以下简称“五率一强”)为手段,以扎实工作为基石,采取超常规措施,再动员、再加压,提高信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战100天,全面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
二、行动时间
2013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年底前100天时间内。
三、行动重点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注重加大增量部分投资和扩展存量部分投资两部分,以招商引资、新征地、技术改造、科技企业加速器、房地产(公租房)和城中村改造(含新型农村社区)6大领域重点项目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坚决完成全市百日攻坚任务要求和全区2013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四、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四个方面竞赛活动,全区以6大领域重点项目为主要内容,以项目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以项目分管局、办为牵头单位,开展比投资进度,比投资规模,比开竣工率,比转化率(跟踪项目签约率、签约项目落地率),确保四个方面竞赛排名居全市前列。
(二)具体目标
1、确保6大领域重点项目年底前100天完成投资22 亿元以上;
2、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
3、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以上;
4、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
5、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目标;
6、确保在建项目100%完成年度投资目标;
7、确保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100%;
8、确保计划竣工项目全部如期或提前建成,投产达效。
(三)项目目标分解
各攻坚项目总投资以3000万元以上为主,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五、行动措施
(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新乡高新区保项目、扩投资、促增长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地制定落实计划、推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项目实施,推动活动开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今年是经济形势复杂困难最多的一年。各部门要咬定目标不放松,不折不扣,坚决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要变压力为动力,充分发挥潜力,突破困难,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部署落实到位。
(三)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加压增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牵头列出项目名单,按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实行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根据项目类别和具体情况,结合“五职”责任领导和“企业大走访活动”责任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要亲自带头督导项目、解决问题。三是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和进度要求,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细化工程节点;实行联络人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活动,严格活动要求,确保进展顺利。四是实行项目旬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信息,排查工作难点。五是对各企业、各项目百日攻坚阶段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实施顺利。
(四)强化配合,完善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保证“时时有反应、事事能回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事项作出答复。对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关口前移,超前服务,提前介入,主动帮助重点项目落实前期建设条件。对新开工重点项目审批实行 “路条先行”,对项目前置手续尚未批复但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发“路条”,允许相关手续组织报批工作提前开展,各审批事项并联进行,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素保障,破解瓶颈。资金方面,对列入名单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大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建立常态化、网络化、规范化长效对接机制,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土地方面,要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对重点项目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做到应保尽保。通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网上报批制度,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和质量。环保方面,继续实行环境总量指标预算制度,把减排腾出的环境总量,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电价方面,省定产业集聚区29.8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工业企业,协调执行省电网直供目录电价。
(六)抓好服务,营造环境。一是开展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公安、纪委、监察、招商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优化力度,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实现“零阻工”目标,对恶意阻工闹事、强买强卖、偷盗施工设备和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有审批权限的单位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为项目建设打造宽松、高效、安全、和谐的服务环境。三是监察室要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效能监察机制。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四是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根据在走访企业、服务企业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反映的困难,及时沟通、及时协调,快速、妥善解决。
(五)督查考核,全面落实。督查室和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考核通报力度,督促责任落实。对工作组织得力、项目进度快、投资完成多、服务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项目该签未签、该开未开、该竣未竣,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将采取约谈、督办、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整改,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六、行动要求
(一)认真落实旬报制度。每月9日、19日、29日前,经发局、交通城建局、农办、房管局等有关单位将重点项目情况按报表要求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委、市农办、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同时抄送高新区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旬报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二)建立督导点评制度。根据市政府每月对全市整体情况的排序通报和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对行动实施情况督导讲评。
(三)积极组织宣传发动。高新区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区推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及时报送“百日攻坚”行动的典型材料,报送材料被采用,发表在各级媒体刊物上的,列入各单位年终信息考核。力争在全区营造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的浓厚氛围,在全市“比、争、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