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9-18
新开办〔2013〕20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
通 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 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节”期间管委会除安排两辆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统一停放,统一保管封存车辆钥匙。
二、特殊公务确需节日期间动用公车的,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分别报区纪委监察室和办公室备案。
三、值班车辆应作为值班公务使用或应急突发事件使用,不得在市内外景区、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非公务地点停放。值班司机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向值班干部报告。
四、管委会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车辆统一封停。中秋节封车时间为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国庆节封车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封车地点分别设在管委会机关大院、办事处和火炬园地下停车场。各公车使用负责人必须在放假前1天下午下班后,将车辆停放到位。
五、双节期间,区纪委监察室将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封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