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5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驻区各单位:
  《新乡高新区重大决策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7月25日
 
 
 
 
新乡高新区重大决策事项稳定风险评估
实施情况“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利用7月、8月两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大排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办〔2010〕24号)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办〔2013〕9号)要求,采取“自查与抽查”方法,对各有关部门2012年12月底前进行的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及2013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全面排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办法,达到“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落实”效果,实现“四个查清、三个百分百、两个健全、一个确保”工作目标。“四个查清”即查清项目底数、查清具体责任单位、查清评估计划、查清不稳定隐患;“三个百分百”即评估率100%、动态评估率100%、矛盾化解率100%;“两个健全”即备案资料齐全、稳定机制制度健全;“一个确保”即确保实施的重大决策事项不发生影响全区大局的不稳定问题。
  二、排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措施。
  2、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责任人直接抓、政法、综治、维稳、纪检监察、法治、信访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3、重要职能部门是否建立专家数据库。
  (二)机制制度方面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预警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评估结果、发展态势和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程度实行等级管理。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审查备案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专门工作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及是否按要求落实市和区维稳部门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含责任部门《自评报告》、本部门《综合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书》)等是否齐全。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每月上报《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月报统计表》。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督导通报制度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各部门是否对重大决策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排名。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对违反中央、省明确的“评估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三)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1月至6月批准立项的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做到“应评尽评”。认真填写和按时上报《2013年上半年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排查表》和《2013年上半年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排查表》。
  (四)2012年之前在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动态评估情况
  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已审批的在建和尚未开工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逐项动态评估,对存在不稳定问题的项目跟踪督促化解。排查重点:评估中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得到及时化解,是否查明未化解原因,是否发现实施中出现新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及时制定针对性化解措施。
  三、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与督导抽查相结合方式。以自查为主,视进展情况,组织集中汇审,排查结果向全区通报。时间从7月22日开始,到8月31日前结束。分五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7月25日前)。拟定实施方案,下发通知,动员部署。
    第二步:组织排查(自7月26日始至7月31日止)。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照“大排查”内容中4个方面10项内容逐一自查,着重梳理问题和教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制度。
    第三步:集中汇审(自8月1日始至8月10日止)。组织抽查四个落实,对照各有关部门自查总结报告和各种报表、资料逐项对照,汇总“大排查”情况。
    第四步:督导整改(自8月11日始至8月20日止)。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导落实整改,对2013年度未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逐起列出评估计划,认真填写和按时上报“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维稳部门据此挂牌督办。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办法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指导、规范、推动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开展。
  第五步:总结讲评(8月31日前)。讲评“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并汇总上报市委维稳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英明决策,它不仅为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也为实现防范风险的关口前移提供了机制性保障,更体现了抓发展第一要务与落实稳定第一责任的有机统一。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加深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要性的理解,尤其要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评估机制不完善、评估工作不规范、评估率较低、动态评估不够等突出问题,充分理解此次“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及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缜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切实效果。
  (二)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完善提高”的原则,深入查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在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过程中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迅速整改,促进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维稳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经发、城建、国土、环保及有评估事项的重要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业务内容,积极配合,认真梳理,准确提供项目底数,明确责任主体,并会同维稳部门研究评估办法,拿出评估计划,出台整改措施,圆满完成活动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搞好总结,培育典型。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8月7日前将活动自查总结报告及相关表格报区综治办。综治办要适时组织实地检查,交流推广好的经验,适时向全区通报“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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