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18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规范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办文〔2012〕17号)文件和市纪委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务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新纪〔2013〕7号)通知精神,为落实“公务灶”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公务灶”制度领导小组和财务监督审核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公务灶”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地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芳龙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廉帼文 区火炬园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公务灶”制度的实施。
二、“公务灶”财务监督审核小组
组 长:谢 波 区党委委员、主任助理、审计局长
成 员:田维琳 区财政局长
朱芳龙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闫凤山 区会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公务灶”的财务核算及监督审核。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