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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02

  日前,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和县(市、区)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优化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自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由城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印发,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备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前三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试点城市建设要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提出到2026年,要初步建成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强劲、运用成效显著、保护水平一流、管理服务高效的知识产权强市。并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效运行、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个方面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关指标进行了设定。

  (二)重点任务。共六个方面、21项任务,分别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基。包括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保障、打造中部地区知识产权发展高地3项任务。

  二是实施知识产权量质双提升工程,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坚决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4项任务。

  三是实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4项任务。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高效运用转化工程,有效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包括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商标品牌运营普惠工程、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惠企纾困工程5项任务。

  五是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包括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网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3项任务。

  六是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发展基础。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宣传活动2项任务。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考核评估三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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