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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乡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日期:2024-04-02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

  答: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对于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动方案》实施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底,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更趋完善,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保障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行动方案》对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何具体要求?

  答:全面持续开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驱利逐利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行政诉讼发案量大、败诉率高的地区和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深入分析败诉原因,查找共性执法问题,达到败诉一起案件、整改一类行为的目标。

  四、《行动方案》对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了哪些新的举措?

  答:一是建立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底前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二是要求放权部门要按照“谁放权、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通过驻点指导、跟班轮训、首案带办、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监督。三是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研判,复制推广经验做法,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行动方案》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答: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督促同级执法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对重要执法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交叉式、“推磨式”执法监督,互相查找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对于执法监督中发现的严重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追到底。对于重大执法案(事)件,可以实行个案提级监督。

  六、《行动方案》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市司法局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每年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1次,不少于2天,并进行不少于30个学时的线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专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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