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军分区 关于激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2-01

  一、编制背景

  为充分调动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热情,新乡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强军战略和习近平强军思想,积极适应为军队输送高素质兵员的时代要求,大力提升“新乡精兵”品牌质量,市人民政府联合新乡军分区印发《关于激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二、一次性奖励金

  对2024年(含)以后从新乡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不再发放大学在校生入伍奖励金。

  1.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500元;

  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4500元;

  三、提供各种保障

  对2024年(含)以后从新乡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报销其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期间所产生的差旅费和误餐费,累计每人费用不超过5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1.差旅费标准参照义务兵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据实核算报销;

  2.误餐费按照体检1天、政治考核2天,每人每天50元标准。

  该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军分区关于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新政文〔2020〕8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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