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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29

  一、修订背景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增多,必须将有力有序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扬优势、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完善应对机制,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制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吸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累的宝贵经验,切实弥补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对《新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造坚强的应急保障。

  二、修订目的

  指导和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二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是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五是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六是社会参与,群防群控。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监测和预警、响应与终止、善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7部分组成,特别是将这次疫情防控中创造的突出社会治理作用,压实“四方责任”、采取“四早”措施、落实“四集中”原则、建立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等管用、实用的经验进行了固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通过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执行机构、成员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一是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按照不同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明确执行机构职责,制定机构成员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成立综合协调、防控、医疗救治、社会稳定、科研、宣传、外事、物资保障和大数据支持等工作组,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相关工作组的牵头和组成单位,成立若干工作专班。四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

  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事件报告、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的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一是各级各类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和新乡海关等日常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件监测、预警、报告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二是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其他发现事件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明确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方式。三是开展事件风险分析与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并结合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动态开展针对性评估。四是建立实时预警系统,实行多点触发自动预警提醒。

  (三)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

  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分级响应原则,响应等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及终止的情形。一是发生事件时,市、县区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响应,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事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事件发生地之外的地方接到通报后,及时通知相应单位,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做好支援工作。二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市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三是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事件,由卫健委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四)规范善后处置工作

  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行的善后处理工作。一是事件结束后,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及时恢复生产。二是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依法有序开展社会救助、抚恤奖励以及责任追究。三是对在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给予合理补偿。

  (五)规范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有关部门从信息系统、卫生救援队伍等方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并做好经费、物资、通信、交通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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