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已于2021年2月10日印发实施。
一、出台背景
新乡市拥有良好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础,是国家火炬计划生物新医药特色产业基地。新乡高新区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生物新医药产业唯一布局区域,建有医药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博士后工作站2家,培育了华兰生物工程、拓新药业、海滨药业、华隆生物等知名企业。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引导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围绕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2020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新乡高新区重点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领域,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按照《2020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起草,经市政府研究制定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聚焦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培育,围绕前沿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二、主要内容
《建设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架构、运行模式、政策支持、组织实施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建设方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培育,按照技术创新与科技服务相结合、自主建设与资源共享相结合、机制创新与深化改革相结合组建生物医药平台,实行“主平台+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架构,“研究院+基金”服务模式。省、市、区三级联动,推动产学研多方资源融合,实施企业化运作,将生物医药平台打造成为生物医药领域专业的“技术创新先行者+产业生态建设者”,实现“研发、转化、服务”三位一体,建成创新引领、开放协同、共建共享、高质高效的生物医药领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为中原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架构。《建设方案》明确了生物医药平台由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法人主体运营,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是生物医药平台最高决策机构,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生物医药领域专家、企业家、投资者等多元主体形成,负责向理事会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院长由理事会研究聘任,实行市场化聘任制,负责生物医药平台运营管理工作。名誉院长(首席服务官)由新乡高新区领导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支持生物医药平台建设。主要设财务金融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三)运行模式。《建设方案》明确了生物医药平台实行政府主导下的“经营市场化、管理企业化、服务专业化”运作与治理模式。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政府+市场”“专职+兼职”的管理与科研队伍;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项目立项机制,实行研发项目带头人负责制;构建分类分层、拨投结合项目经费支持模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由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医院成立,整合各类生物医药创新资源,形成共建共享的开放服务生态,坚持“谁投入、谁收益”“谁服务、谁收益”的收益分配原则。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依托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平台前沿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成果衍生孵化项目。
(四)政策支持。《建设方案》明确了政策上主要从赋予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生物医药平台生态建设等方面,支持生物医药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建设方案》明确了市政府成立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物医药平台建设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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