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风险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落实。

 

 

2022年7月20日

 

 

 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关堤乡人民政府、振中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管委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4)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相关单位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高新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事故应对工作。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预案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高新区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党政办、区社会事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市场监管高新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振中街道办事处、关堤乡人民政府等组成。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局长兼任。

振中街道办事处、关堤乡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区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决定启动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做出救援决策,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有序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起草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

(6)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终止,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解除事故险情。

(7)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职责

(1)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2)做好事故信息和有关指令的上传下达,保证事故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3)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事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5)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关注和引导舆情,配合宣传部门及时向主流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事故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

(7)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危化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核实、汇总、上报事故信息,协调事发地应急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落实各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指示批示,根据现场救援需求联动有关部门、资源、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确保救援行动有序开展;负责在事故现场开设环境监测点,不间断监测泄漏物在空气当中的浓度,对周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分的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区经济发展局:协调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区党政办:负责协调除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外的区领导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做好区管委会各项应急指今的上传下达。

(4)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等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提出防止传染病扩散措施,预防传染病的暴发。

(5)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配合做好危化品事故现场交通处置工作,协调工程机械、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化学品运输车辆参与事故处置。

(6)区财政局:负责高新区危化品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开展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7)市场监管高新分局:根据规定权限,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通报调查结果。

(8)高新公安分局:负责承担危化品事故现场及周边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9)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综合救援任务,救援遇险和受威胁群众,配合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初期喷淋和冷却稀释等基础性工作,避免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10)关堤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现场专业救援工作,组织本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健、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及属地街道等做好现场协同处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1)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应急知识的教育指导和应急技能培训。

应急专家组职责∶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救援方案;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

2.4 现场救援组及职责

现场设立现场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技术专家组7个应急工作组。

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救援组

职责:根据事故类型由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及时控制危险源;组织专家对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负责协调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清单;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2)治安警戒组

职责:由分安分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现场调查取证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3)医疗救护组

职责:由社会事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事故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环境监测组

职责:由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提出妥善处置的技术指导意见。

(5)宣传报道组

职责: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6)善后处置组

职责:由社会事务局牵头,协助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及相关善居处理工作

(7)技术专家组

职责:由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牵头,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订;分析事故原因、灾害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事故防范和恢复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

2.5振中街道办事处、关堤乡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振中街道办事处、关堤乡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制定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做好本辖区内事故的预警、响应、处置及善后等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辖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和预测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由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市委、市政府。

各部门要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对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信息进行预测分析。

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规模、手段、事故发生地周边的建筑、交通环境和人口密度,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情况等。

(2)事故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险。

(3)事故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危化品事故几率较高、影响较大,各级各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

3.2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

(1)红色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

(2)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事故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

(3)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

(4)蓝色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

3.2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3发布途径

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4预警准备

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提请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通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预警响应

(1)发布蓝色预警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通知消防大队赶赴现场。

(2)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必要时告知附近居民周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做好事态严重时的疏散准备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通知相邻区县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通知相邻区县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区县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

4.信息报送和处理

4.1信息报告

事故信息应逐级上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危化品事故信息,重大事故可越级上报,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府。发生危化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至区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区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应在30分钟内报市应急局。

4.2报告方式和内容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告分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即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随后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的数据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情况钠。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报告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参加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以及经验和教训等。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类型;事故的简要经过和现场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及对周边的影响;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其他与事故有关情况。

5.应急指挥处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区指挥部设定应对两个应急响应等级。Ⅱ级为最低响应等级,I级为最高响应等级。ⅡI级响应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I级响应由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统一组织和处置。区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际情况,可以逐级响应,也可以越级响应。

5.1先期处置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并向分管部门和应急管理与综合监管执法局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当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2.2启动程序

区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区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2.3响应措施

5.2.3.1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工作,视情况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2.3.2现场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技术专家应急工作组按照预案分工,迅速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3.3 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及时上报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5.2.4 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5.3 I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启动I级响应。

5.3.2启动程序

区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请区指挥长启动I级响应。

5.3.3响应措施

由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协调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前期应急处置。

(2)区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带领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事故现场,亲任现场总指挥指挥现场救援。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区指挥部及时请求市级应急支援。待市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向其移交指挥权,并继续做好后续保障工作。

(4)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报送信息,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管委会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3.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请管委会主要领导后,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及有关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4.2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用手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征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跟踪和掌握设施损坏情况,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及信息,及时报指挥部。

区指挥部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事故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各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

7.1.2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 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7.2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关堤乡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3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救援必需的物料、器材、工具等物资储备工作。建立等物资储备档案,明确管理责任,搞好日常保养。

8 监督管理

8.1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宣传

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面向公众和职工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

8.3培训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救援的培训,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8.4 演练

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包括规划与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和改进五个阶段。通过演练,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及决策、协调和处理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5责任与奖惩

8.5.1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5.2 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责任追究。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每三年进行修订和完善。

9.2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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