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值班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4-06-12

  一、坚持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严禁脱岗。
  二、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期间,管委会领导要参加机关值班带班工作。带班领导要值守当地,手机24小时开机。
  三、坚持值班情况报告制度。对值班期间收到的各种信息,以及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认真记录,重大事项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带班领导意见及时、准确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重要事项要按规定立即办理。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准时到岗,见面交接班,原则上当班事务要在当班处理完毕,确需转至下一班办理的,要与接班人交接清,并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五、值班室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值班上岗期间不得饮酒、打牌赌博,要保持精神饱满,接打电话以及接待来访要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问明事由,适当处理,坚持保密原则,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要保证值班室环境整洁,非值班人员无公务不准进入值班室。
  六、对值班室电话要严格管理。值班室电话只供公务使用,禁止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因私事使用电话。
  七、值班人员要管好值班车辆。值班车辆在处理紧急公务时方可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用车。值班司机要服从值班干部的管理,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出车。
  八、值班人员在不同时期要同时做好防汛等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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