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08
振中街道党工委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振中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具体如下:
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四、平安法治。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督、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举、赵博
办公电话:0373-3539946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成祥路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