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部门互通互认8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新开〔2022〕87号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部门互通互认8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16日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

跨部门互通互认8条措施

 

为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互通互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

(一)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充分应用,各单位需积极推广、认可、应用。

(二)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聚焦社会多样化需求,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在确保个人身份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应及时发布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

(三)探索电子证照创新应用。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企业、社会组织等在生产经营行为、城市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参与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四)深化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拓展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渠道,做到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推进电子证照线下套打适配开发改造,并在区各政务服务领域申办受理应用,确保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出证“所见即所得”。推广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上线下关联、核验、复用等方面应用。政府部门应用方面:例如,市场主体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办理业务,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持照人点击“出示执照”,窗口工作人员用扫码枪扫描出示的条形码、二维码后,窗口就会收到市场主体身份真实性的验证结果。经营企业在商务、经营应用方面:例如,用户A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点击“出示执照”生成条形码、二维码;用户B则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的“扫一扫”扫描条形码、二维码,扫码成功后,用户B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上会显示该市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文件。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五)加强电子证照使用宣传推广。加大电子证照使用宣传力度,推广移动端、自助终端使用方法。各单位需熟练掌握应用方法,掌握电子证照小程序、移动端的安装、使用方法。周期性定方案定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应用尽用”。

二、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六)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由各单位统筹协调电子证照应用互通互认工作,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电子证照应用跨部门工作协同。制定完善电子证照跨部门互通互认工作流程,明确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共享、归档保存和移交等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权责清晰。

(七)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进证照数据供需对接和电子证照全区互通互认,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各有关单位、企业和群众,需要跨部门获取电子证照的,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作为跨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三、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保障

(八)提升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各单位业务系统制证、发证、持证、用证、共享、归档保存和移交等环节提供全流程支撑,为各政府部门、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电子证照生成、签发、预览、下载、加注、核验、追溯等服务。

(九)提升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切实保障电子证照及有关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各单位要加强对电子证照应用和跨部门互通互认工作统筹,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经费保障,扛牢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并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推进本行业、本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和跨部门互通互认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以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为目标导向,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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