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新乡高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7

新开2022〕24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辖区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主任委员

史玉华   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常务副主任委员

杨建平   高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韩建军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三)副主任委员

郭顺庆   高新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赞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博   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王晓莎   区财政局副局长

 超   区组织和人事局副局长

(四)委员

 光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综治办主任

 园   区社会事务局民政科科长

郭本晶   区组织和人事局组织科科长

郑小红   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可   高新公安分局政治处宣传科长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内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具体事宜,郭顺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鲍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3月17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