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24
新开〔2022〕21号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驻区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经区管委会同意,对新乡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彦斌 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主任
委 员: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党政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纪工委、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区组织和人事局、关堤乡人民政府、朗公庙镇人民政府、振中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区市场监管分局分管责任人。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分局,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区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关堤乡人民政府、朗公庙镇人民政府、振中街道办事处的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