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6

新开〔2018〕182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派驻机构:

  现将《新乡高新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6日

新乡高新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新政办〔2018〕65号文件要求,为彻底扭转卫河流域污染局面,有效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落实河长制,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依照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及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解决我区污雨水分流不彻底、雨天泵站排涝污染河道的问题,结合我区排水管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污雨水分流改造,雨水末端截污,进一步完善排水分流系统,力争下年度汛期城区污水不严重污染河道,经过改造实现污雨水基本分流。

  1.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沿街商铺、居民等排放口的封堵和主要污雨水混流点分流改造。

  2.2019年6月底完成可实施小区、街巷污雨水混流点分流改造。

  3.2019年12月底基本完成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乡高新区污雨分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区财政局、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关堤乡、振中街道、工商分局、南环公安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耿红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申兵伦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污雨水分流改造工作,全面督促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任务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污雨水混流改造

  分两个标段对区内所有的市政管道污雨水混流点,小区、主次干道等污雨水混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此项任务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排查的结果及制定的改造方案对污雨水混流点,小区、沿街商铺等混流点等进行改造或封堵。此项工作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雨水管道末端截污

  在雨水泵站进水末端实施截污工程建设,平时将分流不彻底的污水抽排至市政污水管道,汛期拦截初期雨水及少量分流不彻底的污水,力争下年度汛期我区污水不严重污染河道。此项任务力争在2019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雨水泵站末端截污工程建设。

  (三)针对高新区入贾屯污水处理厂污水倒灌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勘验、与设计院沟通,认真分析形成倒灌的原因,制定可行的治理方案,尽早实施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污雨水混流是导致我区汛期河道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组督导反馈的主要问题之一,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形象。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污雨水分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相关工作。

  (二)倒排时间、确保按期完成。城区污雨水分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做到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将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与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整治改造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等阶段倒排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污雨水分流改造工作。

  (三)严格督查、加大推进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将项目建设和工作任务分解,按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污雨水分流改造领导小组对污雨水分流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部门协同、合力攻坚克难。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污雨水分流改造资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要加快推进市政污雨水管网设施改造建设;区综合监管执法局要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治理的督查和核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严管重罚。上下联动克难攻坚,建立城区污雨水分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区污水基本不再排入河道的总体目标。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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