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2
新开〔2020〕116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25日
新乡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23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领导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平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平稳。
三、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农村公路、乡道、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道路、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损坏、缺失,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视距不良影响安全通行的隐患;群众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路部门及其他部门认为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公路安全隐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跨铁跨渠桥梁、长大桥隧、平交路口过村镇、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各有关部门对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公路标志、标线;对穿过城镇、农村集市的公路,要增设物理隔离,划分人行横道、行车减速带,改变车辆与行人混行状况;在急转弯处要设立分道线或分道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安全设施要同步到位。建设、公安部门要采取改善路口照明,增设信号灯、警示标志,施划标线和设置减速设施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四、责任分工
(一)关堤乡负责农村公路、乡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二)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主次干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三)振中街道负责背街小巷、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四)社会事务局负责中小学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遏制住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对属于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的协调下,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要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部门的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每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都要汇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