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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新乡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新开〔2020〕128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决定对新乡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研究决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成员名单

  组   长: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张 玓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吕书臣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文良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张贺星 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主任

        史玉华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韩建军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荆会云 区社会事物局局长

        杨媛媛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建平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 新 区税务局局长

        姚 雷 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组长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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