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2
新开〔2020〕128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决定对新乡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研究决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成员名单
组 长: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张 玓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吕书臣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文良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张贺星 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主任
史玉华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韩建军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荆会云 区社会事物局局长
杨媛媛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建平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 新 区税务局局长
姚 雷 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组长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