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2

新开〔2020〕第68号

新乡高新区为实施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关堤乡镇白马村、张八寨村、任庄村的土地,经高新区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该地块涉及关堤乡白马村、张八寨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白马街,西至规划和兴街,南至高新区储备用地,北至规划路。

  拟征收地块二:该地块涉及关堤乡任庄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新廉街,西至三干河路,南至午阳东路北约214米,北至三干河路。

  拟征收地块三:该地块涉及关堤乡任庄村,四至范围:东至新东大道东约425米,西至新东大道东约260米,南至午阳东路南约60米,北至新延路。

  拟征收地块四:该地块涉及关堤乡白马村、张八寨村,四至范围:东至和兴街西46米,西至高新区储备用地,南至高新区储备用地,北至规划柳青路。

  拟征收地块五:该地块涉及关堤乡白马村,四至范围:东至高新区储备用地,西至高新区储备用地,南至高新区储备用地,北至高新区储备用地。

  拟征收地块六:该地块涉及关堤乡白马村,四至范围:东至高新区储备用地,西至高新区储备用地,南至海河路南158米,北至海河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高新区根据勘测定界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高新区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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