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0-08-22

新开〔2020〕61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公共利益,高新区根据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需征收关堤乡1个乡塔小庄村等2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0121公顷(其中耕地0.9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01公顷),共计1.0121公顷。作为新乡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整体审批(豫自然资函〔2020〕48号),我区对已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经审查,用地报批前,高新区已依法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并对履行征前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该批次用地共涉及2个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已全部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我区已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做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依法申请新乡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对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事件由我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乡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恳请市政府审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

  1.新乡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明细表

  2.新乡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杨红飚 联系电话:0373—353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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