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四上”企业入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2

新开〔2020〕55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四上”企业入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7日

新乡高新区“四上”企业入库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高新区“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切实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准确、客观的反映我区经济发展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居民收入的主要载体,加强“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对我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入库、后有数”“要进库、走程序”和“应入尽入、应出尽出”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入库管理。在全区“四上”企业总数300家的基础上,2020年入库数量不少于40家。

  三、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完成目标,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局、关堤乡、振中街道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我区“四上”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牵头工作,统筹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的组织、代办服务工作。全年培育各类企业入库达到5家。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做好“四上”企业的申报、确认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申报,提高申报质量;负责培育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工作。全年培育入库企业达到5家。

  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三)培育组织科技类企业入库工作,全年培育入库企业达到5家。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四)培育组织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全年培育入库企业达到5家。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促进局

  (五)培育组织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入库工作,全年培育入库企业达到5家。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六)负责文化、娱乐、网吧、旅行社、宾馆、酒店等行业单位的申报和数据报送工作,重点做好大型文化产业单位个体转企业、私立医院的排查申报和数据报送、规模以上私立教育机构的申报和数据报送等工作。全年培育各类企业入库达到5家。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

  (七)对乡内的工业企业、市场、宾馆、农家乐及重点项目等开展清查摸底,对新开业的大型贸易、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进行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分别报送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等单位,协助各主管单位做好辖区内服务企业的入库申报工作。全年培育各类企业入库达到4家。

  责任单位:关堤乡

  (八)对各社区辖区内的物业公司、个体工商业等有关企业进行整理核查,认真梳理,对有潜力的企业重点调查精准服务。全年培育入库企业达到4家。

  责任单位:振中街道

  (九)全区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将有望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法人企业名单提供给责任部门、统计部门审核统计,并及时提供入库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引导大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及时将达到“四上”标准的年内新增法人企业名单提供给责任部门、统计部门审核统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内新增“四上”企业入库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全面摸排调查行业、辖区内企业,督促达标企业及时申报入库,积极解决入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各部门要及时沟通,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努力营造企业入库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导检查

  区纪工委、区人力资源部将按照企业入库任务对责任部门进行督导考核,实地的进行抽样核查,定期通报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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