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1

新开办〔2012〕4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带动全区营造良好节能氛围,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和市公节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公节组〔201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6月份在全区开展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参加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杯”书法绘画摄影展
    参展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要围绕“弘扬节能文化、喜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展示高新区近年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果,展现全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精神风貌,体现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理念。参展作品要在6月10日前上报区公节办(事管局),优秀作品将选送市公节办。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各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今年活动的主题,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6月11日是全市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并通过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支持节能工作。
    (四)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
    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以旧(废)换新、知识宣讲等形式,积极倡导“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五)张贴节能宣传画
    各公共机构自行下载印制,并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下载地址:http://www.hnpiec.cn/)。
    (六)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版块,开展专题宣传;并利用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显著位置的电子显示屏、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七)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
    教育、卫生部门要以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为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和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节能节水实践。
    四、有关要求
    各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此次宣传活动。节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7月3日前将活动图片及总结材料报区公节办(联系电话:3539916)。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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