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新乡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新开〔2020〕24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对新乡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志勇 区党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荆会云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杨媛媛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杜辉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指导和协调。

  (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则制度;负责对省市公管办下达的督办进行转送,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并依法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投诉和举报。

  (三)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行业公共资源项目进场的范围及规模标准,监督本行业项目进场交易;依法对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监督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出现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本行业进场交易项目的信息公开情况,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负责本行业交易主体、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同时,结合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情况,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重点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监管;财政局重点负责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监管。

  纪工委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对象实施行政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纪问责,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涉及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人力资源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程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处理进行全程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合法合规开展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工作,确保我区各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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