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7-03
新开办〔2012〕5号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关堤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以办事处(关堤乡)为基本管理单元,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办事处(关堤乡)“大网格”,成立专职消防管理工作机构。办事处(关堤乡)要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由办事处(关堤乡)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综治办、安监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工商局、经发局、教育局、治安巡防队、乡政府专兼职消防队、社区(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防火委要有日常工作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做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壮大一线消防管理队伍。各社区(行政村)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社区(行政村)、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社区(行政村)义务巡防组织,开展巡防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做实片区(单位)“小网格”,发展群众性消防自治组织。各社区(行政村)要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形成责任片区,指派社区(行政村)人员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要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区域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切实加强资源整合,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各部门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充分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为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一是完善消防安全职责制度建设。办事处(关堤乡)要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社区(行政村)要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小网格”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消防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网格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办事处(关堤乡)、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南环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督促指导办事处(关堤乡)和社区(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对所管辖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基层消防经费投入力度。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保障基层消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投入;要拓宽基层消防投入渠道,鼓励热心消防事业的社会单位和群众资助和捐赠。
三是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加快基层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进度,不断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推进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安消防一体化,推动城乡治安巡防队承担防火检查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要将消防工作列入保安培训和上岗考试内容,推动保安队伍在做好安全保卫的同时全力做好消防工作。要大力发展消防协管员队伍,管委会将参照消防文职人员标准,招录一批消防协管员,“一对一”联系指导办事处(关堤乡)开展消防工作。消防协管员必须经集中培训合格后上岗,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统一管理。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经济发达的行政村要组建消防志愿队,承担辖区消防管理职责。
四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办事处(关堤乡)、社区(行政村)要编制并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街道、社区要根据需要增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点。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统称“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和商业密集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治安巡防队,要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灭火装置的电动巡逻车、摩托车等;其他区域的治安巡防队巡逻车要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要利用城市街道、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将消防安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积极依托街道、乡镇平安建设网,建立消防工作信息平台,提高基层消防工作动态管理水平。
三、部门联查联办,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
建立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联动机制,着力推动基层消防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建立网格精细化检查排查制度。办事处(关堤乡)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社区(行政村)要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每周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小网格”内的巡防队员、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办事处(关堤乡)要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发动基层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建立隐患移交处理工作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核实和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办事处(关堤乡),由办事处(关堤乡)督促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警务室依法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警务室要报告上级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提请管委会限期整改并挂牌督办。
三是建立网格精细化宣传服务机制。办事处(关堤乡)和社区(行政村)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积极建设消防体验中心,设立消防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每个社区(行政村)要设置不少于1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要在“九小”场所推行消防标牌化管理,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要在农作物收获季节、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保安、巡防队员、关堤乡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员要每天结合消防巡查检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四是建立网格精细化应急处置制度。办事处(关堤乡)要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搭建调度指挥平台,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力量处置初起火灾。消防部门要将基层防控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制定联合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其开展专业训练,每季度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四、强化隐患管控措施,确保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分包督导。区主要负责人及防火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大网格”,办事处(关堤乡)负责人及防火委负责人分包“中网格”,村“两委”和社区委员分包“小网格”,逐级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消防部门、派出所要组织专门人员定点联系办事处(关堤乡)和社区(行政村),督促指导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齐抓共管。公安、消防、综治、安监、农办、教育、经发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奖惩。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务督查内容,制定达标验收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要结合年度消防目标考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