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新开办〔2018〕26号

各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驻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5日

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巩固、深化、提升、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创建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新办〔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双修一养”(城市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和文化滋养)为主要内容,持续弘扬“钉钉子”精神和用脚步“丈量”城市文明的“创文”精神,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之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和更高层面。

  二、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指标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补齐创建短板,主攻重点难点,培育创建亮点,大力推进各项提升行动,健全完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新文明”,即“文明新乡10条”,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切实提高全区市民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形成全民创建、众志成城的良好创建态势。

  责任单位:关堤乡、振中街道、社会事务局、管委会办公室

  2.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统筹推进“十个全覆盖”,即: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全覆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雪亮工程”建设全覆盖、政法干警“访民情、解民忧”活动全覆盖、突出治安稳定问题和治安乱点整治全覆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平安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全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和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覆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高新区。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南环公安分局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各类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和学习活动,打造典型宣传平台矩阵,建立先进典型数据库,推动各行各业在各个群体中培养新时代的先锋模范。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培育一批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第二课堂行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探索在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让社区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振中街道、管委会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我区居民文明素质培育长效机制,大力营造向上向善社会风尚

  1.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各级文明单位暗访督查,强化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开展关堤乡、振中街道“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创建。

  责任单位:关堤乡、振中街道、管委会办公室

  2.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行业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管委会办公室

  (三)建立健全市容环境秩序优化长效机制,全方位营造宜居宜业宜商城市环境

  1.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围绕“城为民建、市为民享”的理念,以郑新融合、百城提质、城中村改造、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重大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按照“五化合一”(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与“五城合一”(以水润城、以绿茵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以法管城)的创建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环境管理水平、环境质量和土地资源管理水平,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2.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以网格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严格考核奖惩为保障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围绕流动摊贩、户外广告、城乡接合部等方面的城市治理顽疾,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治理向长效管理转变。

  责任单位: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3.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服务。深入开展“沟通零距离、服务零投诉、管理零缝隙”活动,营造环境优美、规范透明、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使优质服务成为常态化。要结合窗口行业特色,引入志愿服务项目,将窗口网点建成宣传志愿服务项目、传播志愿服务文化的阵地和平台。

  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四)建立健全社会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1.不断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突出郑新融合发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工作重点,切实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围绕“创一流,争第一,建设教育强区”目标,切实抓好振中街小学、文岩路小学、新一街中学建设,完善教育教学环境,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3.不断提高市民健康保障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实现数据联动共享,大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五)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广泛提升市民参与度和满意率

  1.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宣传重点,利用高新区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墙体围挡、户外广告牌等载体阵地,大力宣传全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2.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健全公益广告常态发布机制,以弘扬社会文明风尚为重点,做好年度公益广告的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工地围挡、社区宣传栏、交通护栏、LED屏等载体广泛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机制

  一是组织保障。对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是制度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全面推进常态化创建任务落实。对考核出现的问题,由管委会办公室(文明办)下发督办警示、限期整改、专项集中整治。问题严重的,依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2017〕8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依据情节进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免职、党政纪处分。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