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6

新开〔2018〕211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24日

新乡高新区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坚决遏制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弃物全过程监管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8〕180号)文件通知,为坚决遏制我区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事件高发、频发态势,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管委会督导,各有关部门、关堤乡落实,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的总体要求,落实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职责,完成对我区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全面排查。通过强化监管整治,有效防范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对涉及渔业及其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等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修复效果后评估等业务工作。2018年11月底之前完成排查工作,边查边治、以查为主,2020年完成非法堆存场所整治,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全面排查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要组织对辖区内畜禽、水产养殖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填埋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以沿河、沿湖、河塘沟渠、不易被发现的隐蔽地域等区域为重点,对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开展地毯式排查;通过公布举报渠道和奖励方式,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群众来信来电、环保热线、公安报警等途径收集非法堆存固体废物信息线索。

  三、规范整治

  对于排查发现的畜牧、水产养殖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等违法情况,要分类、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整治。

  (一)建立工作台帐。要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并汇总,建立畜牧、水产养殖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填埋场所台账档案,如实记载非法堆存、填埋所在区域及位置信息、数量、成分危害属性、周围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预测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畜牧、水产养殖固体废物堆存、填埋点,分析其环境影响情况,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明确完成固体废物堆存、填埋点的整治工作目标。

  (三)一处一策开展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查明来源、落实责任,无法或短期内难以查明来源、责任主体确认灭失的,及时上报区管委会,由区管委会负责承担整改责任,制定可行性整改方案,在确保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处置。对于排查发现的畜牧、水产养殖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特别是涉及危险废物及其他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情况,提交环保部门做好危废物属性认定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公安部门查明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来源。

  (四)建立滚动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排查台帐要体现全流程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排查情况、整改过程全程记录,落实滚动销号制度。

  (五)强化监管严控增量。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对出租或承租土地填埋固体废物牟利的,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可找到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安全处置并依法严惩。实现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堆存、填埋点消除存量,严防增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快捷、高效的信息共享联络机制,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管委会将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在排查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交由相关都门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的纳入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对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和个人,要坚决按照党纪政纪要求予以追责,严肃处理。

  (三)加强普法教育宣传。通过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宣传画册曝光环境违法违规案例、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畜牧、水产养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走进党政机关、学校、农村。提高公民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意识。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要按照时间节点将工作部署和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社会事务局,2018年12月6日前报送排查及整治情况,2019年12月6日前报送整治情况,2020年12月6日前报送完成情况。

  联 系 人:区社会事务局 朱国辉

  联系电话:3539876

  电子邮箱:gxqnb2009@163.com

  附件下载:固体废物堆存、填埋点排查整治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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