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08
新开〔2019〕180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
现将《新乡高新区2019年“宪法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1月25日
新乡高新区2019年“宪法宣传月”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厚植全社会宪法信仰,决定在全区开展“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9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从11月25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效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高新建设。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三)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四)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五)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具体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12月3日前,召开高新区“宪法宣传月”动员部署会。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宪法宣传月”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
(二)举办党工委中心组“法治讲堂”。12月中旬举办一次党工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法治讲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三)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12月上旬,持续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平安校园”主题活动,通过晨读宪法、以案释法、法治班会、法律知识有奖测试等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四)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中旬,开展“学习宪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等。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
(五)宪法进农村主题日。12月中旬,开展“遵守宪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主题活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及“以案释法”活动。
牵头单位:关堤乡
(六)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上旬,开展“促文明、树新风、宪法进万家”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基层社会治理等。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及“以案释法”活动。
牵头单位:振中街道办事处
六、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一)组织大型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12月4日,在丰华街组织“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
(二)组织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述法常态化。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
(三)组织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发动群众参与“法治新乡”“新乡普法”微信平台开展的“宪法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
各单位要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七、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都要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本方案的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乡、办要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
(三)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充分报道宣传月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注意把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宪法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情况,于12月23日前报区社会治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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