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10

新开〔2019〕142号

各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19〕46号)精神,制定我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积极创新应急管理理念、制度、机制、方法,着力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统”“分”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自然灾害减灾救援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实施专项预案,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监管监测预警,组织主管行业领域的抢险救灾。

  2.坚持“防”“救”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的日常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治责任,促进实现综合防灾减灾。抢险救援工作由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3.坚持“上”“下”结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反应灵敏、上下联通、延伸到底、运转高效的衔接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9年7月起,完善后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开始运行。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现应急管理从安全生产监管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一体化综合协调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从应急资源分散管理向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联合响应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建立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在2019年10月底前依据省、市出台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和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响应标准,研究制定高新区事故灾害具体响应措施,确保区域应急响应规范有序。

  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抓。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结合,统一组织编制区域应急管理规划、政策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制定综合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制定专项预案;统一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等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培训演练;统一发布灾害信息;统一指导应急处置。

  3.建立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并细化关堤乡、振中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日常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灾情监测预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后调查评估;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救急、救援、救灾工作。

  4.建立应急管理预案体系。2020年3月底前修订完成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成各自应急预案,建立覆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牵头做好本地区各类应急预案的汇总工作,建立本级应急预案数据库。关堤乡、振中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5.建立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做好资金、装备、物资保障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事业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二)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提高应急基础能力。关堤乡、振中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情况,2019年12月底前分领域、分类型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2020年6月底前建立重大风险数据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民爆、工贸、学校、医院、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消防设施等关键基础设施的灾害设防。大力开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区、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开展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员配置、队站建设、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应对全灾种救援能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抢险救援能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专兼职一线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疏散自救、现场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3.提高应急协同能力。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指挥能力、应急管理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要健全救灾捐赠机制,多渠道为应急救援筹集资金。

  4.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全区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推进区、乡(办)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区、乡(办)之间纵向和有关部门之间横向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应急管理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建立完善困难救助、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落实抢险救灾社会车辆免费通行保障机制。参照市有关单位文件制定出台高新区应对事故灾害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

  (三)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1.健全应急预警机制。依据省、市有关程序,制定我区事故灾害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积极与市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及时获取和预报苗头性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健全应急会商机制。应急管理、公安、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救援以及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等,适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

  3.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坚持党政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沟通协调,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以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4.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符合我区实际的信息发布、灾情报告、现场指挥、舆情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应急管理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关堤乡和振中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乡(办)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制度。

  5.健全调查评估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优化细化评估工作规范,完善事故灾害评估专家会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灾害评估及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管委会成立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下设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关堤乡和振中街道要结合实际,在2019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各自应急管理指挥机构。

  (二)分工负责。坚决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在处理事故灾害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

  (三)完善提升。各部门和关堤乡、振中街道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对落实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附件:

  1.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名单

  2.新乡高新区管委会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019年7月29日

  附件1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挥 长:李海潮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荆会云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智 慧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彬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王 亮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朱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一、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海潮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秘 书 长: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荆会云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区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区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三、区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副指挥长: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王 亮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区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治理委员会。

  四、区消防安全及林业防火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副指挥长:李 彬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荆会云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消防安全及林业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区地质灾害、抗震救灾及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秘 书 长: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区地质灾害、抗震救灾及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六、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赵文良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副指挥长:荆会云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

  七、区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冯耀武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区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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