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新乡高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0

新开〔2019〕122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薪酬体制改革,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新乡高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指导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预算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海潮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  玓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贺星 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主任

      史玉华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李  新 区税务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王  亮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减排办公室设在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朱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两个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研究提出节能减排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察全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2019年6月24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