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10
新开〔2019〕122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薪酬体制改革,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新乡高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指导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预算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海潮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 玓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贺星 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主任
史玉华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牛 昆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李 新 区税务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孙振华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王 亮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减排办公室设在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朱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两个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研究提出节能减排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察全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