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新乡高新区关于国家和省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0

新开〔2019〕106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关于国家和省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6月3日

新乡高新区关于国家和省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国家和省市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防止松懈、防止滑坡”放到重要位置,按照“坚持较真碰硬、坚持举一反三、坚持分类施策、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成效,促进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整改原则

  1.坚持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长期重点工作从严从实推进,认真对照,从严从实。把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解决点上的问题与面上的问题结合起来,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改,标本兼治,整体提升。

  2.坚持分类施策。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坚持分类施策,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越是整改难度大、跨度长的问题越要下功夫,根治解决。

  3.坚持统筹推进。把国家考核河南省反馈的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2018年度省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以及自查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4.坚持实事求是。要紧紧围绕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分清问题大小、性质和责任,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负责整改,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三)整改目标

  集中整改期内将排查出的所有个性问题销号清零,全部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区分轻重缓急,能在整改期内整改的,全部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瞄着问题做工作,克服弱项求提升。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巩固提高我区脱贫攻坚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整改任务

  对省脱贫成效考核反馈新乡市的个性问题,对国家考核、省考核反馈的所有问题,包括已经整改到位的个性问题,各有关部门都要针对问题,对照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扎实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真实。

  (一)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民盟中央监督调研发现,在驻村结对帮扶方面,帮扶措施精准上仍有提升空间,个别地方在因村因户制定帮扶措施上还不够到位,有的直接送钱送物,有的以慰问代替扶贫,“输血式”扶贫较多。有的帮扶责任人未能履职尽责,帮扶工作不扎实。在乡村基层工作责任方面,有些村两委班子涣散,成员年龄偏大,一些人工作态度消极应付,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省考核反馈新乡市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存在上紧下松现象,有的村干部对问题整改说不清楚,整改效果不好。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6月上旬举办全区干部培训班,7月初举办业务标兵培训班,9月份以前实现各级扶贫干部和帮扶责任人集中轮训一遍。利用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攻坚能力。二是加大软弱涣散村的整治力度。建立软弱涣散村整顿台账,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推动村内突出问题解决。同时从返乡创业人员、外出成功人士中选任优秀人员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改善结构,提高发展能力。对不胜任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调整撤换。三是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开展“三夏”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调研每周帮扶活动,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入村帮扶,各级帮扶责任人全员发动,压实帮扶责任。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其他有关部门

  (二)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

  在建档立卡方面,国家交叉考核发现,基层放松了档案管理工作,贫困户档案资料中存在错项、漏项、数据不精准等问题。省考核反馈新乡市信息比对反馈存在问题,识别程序资料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坚持识别标准,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错评、漏识情况,漏识的按照程序纳入建档立卡,错评的按照程序作“稳定脱贫”或清退处理,强化帮扶措施。排查是否存在财政供养人员、有城镇商品房人员、购买车辆人员、享受城镇低保人员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逐一查清原因,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强化即时识别机制和预脱贫户审核功能,全面提高贫困人口识别退出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档卡资料建设标准,结合集中对接帮扶活动,及时更新建档立卡信息,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三)“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健康扶贫方面。媒体暗访调研发现,健康扶贫政策“不好用、用不上”,知晓度不高,医疗报销政策和程序复杂,对贫困户慢性病等疾病实行住院才报销;一些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的群众负担较重。省考核发现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存在慢性病卡办理不及时、残疾人补贴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健康扶贫问题专项整改方案,针对健康扶贫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整改。二是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人责任,全面排查掌握帮扶对象政策享受情况,确保慢性病卡办理、残疾人补贴等各项政策应享尽享,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医疗报销政策,简化报销程序,确保贫困群众应享受的医保救助报销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一站式”信息联网融合和即时结算。四是落实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等政策。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按月申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审批,确保医保门诊慢性病的贫困人口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五是为因病致贫贫困户规范配备爱心保健箱,加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高慢性病签约服务质量,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国家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有的面积超标,有的面积不达标,有的改造不规范,未配套建设卫生厕所。省考核反馈原阳县存在“危房住人”问题,延津县、新乡县存在住房安全鉴定不全面,验收、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对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的动态比对审核,按要求落实住房安全性鉴定,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既不提高也不降低。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计划,保证施工进度,9月底前全部完工,及时验收发放补贴。三是开展危房改造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已经改造过的危房质量进行全面排查,质量不合格的全部进行重新改造,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关堤乡

  (四)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

  1.产业扶贫方面。国家交叉考核发现,新型经营主体带贫能力不足,存在“一分了之”问题。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一股了之”现象突出;国家媒体暗访调研发现,一些贫困村地处山区,产业扶贫问题没有很好破题,扶贫项目贫困户参与少,多由村里“包办”。省考核反馈新乡市产业扶贫模式缺乏可持续性,产业项目占比较小;项目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群众参与度不够;有的产业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收益到位迟滞;扶贫车间带贫率低,贫困户就业不稳定,有停产现象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产业扶贫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对产业扶贫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的规模和比重,投入产业扶贫的资金要占到财政扶贫资金的30%以上,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每个贫困户有2项以上增收措施,其中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渠道。三是积极谋划产业扶贫项目,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的精准性,发挥关堤乡农业合作社优势,积极落实农业产业扶贫,规范完善产业扶贫相关协议,完善扶贫产业带贫益贫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务工就业、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产业链条,增强带贫的持续性。9月底前,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全部竣工,确保贫困户收益及时到位。对简单实行“一分了之”“一股了之”的予以纠正和规范。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2.就业扶贫方面。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对贫困户增收作用不明显;技能培训有效性不高,贫困户只要参加培训便可领取补助金和培训合格证书,对培训内容没有兴趣;公益性岗位不合理,有变相发钱现象。国家媒体暗访考核发现,对贫困人员技能培训“最后一公里”监管缺位,扶贫培训资金被当福利领取。省考核反馈存在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合理、扶贫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落实有空档、就业帮扶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就业培训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对就业培训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二是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转变培训方式,变招生为招工,以工代训,增强培训实效,提高就业率。6月底前,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每人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底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转移就业。三是加强培训监管。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按不低于10%的培训人数现场实地抽查,确保培训质量;严格管理培训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冒领培训补贴资金的责令退回。四是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严格选用标准,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对已在公益性岗位但超出年龄规定的贫困人口,要一人一策,保持合理收入不降低;对变相发钱的予以纠正和规范。五是加强短期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知晓会用,主动申请政策补贴。在对接帮扶中定期排查了解帮扶对象短期技能培训情况,确保政策享受无遗漏。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3.金融扶贫方面。国家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7户将扶贫小额信贷投入光伏项目,对贷款事项不清楚、未参与,仅享受分红。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扶贫小额信贷整改不到位,“户贷企用”依然存在。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也指出,有的市县采取“户贷企用”方式给贫困户分得固定红利。省考核反馈新乡市部分县(市、区)存在金融信用等级评定不实情况;个别地方在“四个体系”建设上搞形式、走过场;不少地方片面追求户贷率,大量使用“企贷企用”模式,一贷了之,违背了扶贫小额信贷支撑贫困户直接从事产业发展增收脱贫的初衷;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足、工作不到位,有贫困户将小额信贷用于生产发展之外的用途。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金融扶贫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对金融扶贫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卢氏模式”,切实提高“四个体系”建设,统筹扩大金融支持,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加强风险防控,实事求是评定金融信用等级,对评定等级不实的要重新评定,进一步发挥好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作用,增强金融扶贫的实效性,对“一贷了之”的做法进行纠正。二是提高“户贷户用”率,规范“企贷企用”。三是加强金融政策宣传,让贫困户知晓扶贫小额贷款的使用规定。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提高“户贷户用”率。

  责任单位:服务业促进局

  4.低保兜底方面。省考核反馈新乡市低保五保政策落实有偏差。存在应保未保和不该保的现象。如有抚养义务人且有抚养能力的被评为五保户。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低保五保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将社会保障政策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精准确定保障对象,认真开展年度复核认定工作,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对辖区内困难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按照程序将符合保障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防止“漏保”现象发生;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保,并加大“人情保”“关系保”查处力度,迅速查明原因,一经查实,除追缴违规发放资金外,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贫困群众实际情况,因人因户施策,提高贫困群众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增收措施的参与度,避免“一兜了之”情况。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相关政策措施,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求,统筹社会保障政策和脱贫攻坚政策,确保无劳动能力、重病、重残等特困贫困家庭如期脱贫。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5.政策宣传不到位。省考核反馈个别非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度还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对省、市、县制定出台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行梳理,各级领导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做到应知应会,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步提高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政策知晓度。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1.民盟中央监督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考核检查存在形式主义,检查重复交叉、层次过多,备检、陪检、蹲点候检浪费时间精力,存在一定程度的“痕迹主义”。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十个严禁”。严禁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上做表面文章,严禁在联系服务群众上不担当、不作为,严禁在扶贫工作上弄虚作假,严禁在扶贫调研上图形式、走过场,严禁在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中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严禁搞层层填表报数,严禁搞“作秀式”帮扶,严禁搞扶贫“形象工程”,严禁在扶贫调研中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在扶贫宣传上铺张浪费、任意拔高。二是变督查为指导,采取暗访和现场指导的形式,加大指导乡村工作力度。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对各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对有关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纪工委、社会事务局

  2.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谋划不足。省考核反馈新乡市各县(市、区)对如何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不多,举措不足,仅是点到为止,尤其是如何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进行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做得还不够。

  整改措施: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和战略基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强化政策落实,压实攻坚责任,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做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3.工作作风不扎实。省考核反馈卫辉市太公镇西代村2018年脱贫户季仲海,家中档案、村里户档、扶贫系统中的2018年家庭收入数据均不一致。

  整改措施:开展对照问题排查和集中对接帮扶活动,强化帮扶责任和担当意识,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档卡资料建设,及时更新建档立卡信息,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力,落实不精准的问题;强化督查巡查,开展集中暗访指导活动,强化工作指导,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关堤乡

  (六)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资金安排使用和效益发挥方面。国家交叉考核发现,部分县将涉农整合资金用于绿化亮化等与脱贫攻坚关系不紧密的项目;产业扶贫资金投入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确保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达到工作要求,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扶贫资金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三是增加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入。财政资金向产业扶贫倾斜,金融资金向产业扶贫集中,帮扶资金向产业扶贫靠拢,社会资金向产业扶贫投放。四是严格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细化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项目效益充分发挥。

  责任单位:财政局

  2.补助资金和项目收益发放方面。审计发现,某县有的同一家庭不同人口重复申报获取到户增收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补助资金发放信息核对机制,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规范资金发放行为,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预警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二是针对重复申报获取到户增收补助资金问题全面排查,存在类似问题的限期将多发放资金追回,按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4.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闲置结余方面。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发现,个别县资金支出进度较低,某区的支出进度仅为44.20%。审计发现,某县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因招投标缓慢等原因,闲置1年以上。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扶贫资金支出动态监管制度。对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确保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年底达到92%以上。二是完善扶贫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台账,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其他有关部门

  5.资金监管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河南省存在扶贫资金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财政部专项检查发现,某县挤占挪用用于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0万元,贷给企业并收取利息。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发现,公告公示落实效果仍需改进;某县村级公告部分内容不够完整。省考核反馈封丘县、原阳县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问题。封丘县、原阳县、长垣县、辉县市、获嘉县存在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告公示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和支出进度监管制度,对资金使用效益偏离预期目标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收回或者暂缓拨付资金。二是严格做到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确保公开及时,信息内容真实完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把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作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重要内容,持续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关堤乡

  6.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方面。国家交叉考核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发现,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需规范,某些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中存在入库项目不精准等问题,某村无项目库申报、确定、公示等相关记录或材料。省考核反馈封丘县陈桥镇陈岭村土地流转项目,项目库材料缺少有关申请材料。长垣县2018年调整完善后的项目库,没有按要求进行公告;2018年入库项目范围不合理。辉县市2019年项目库资金小于2018年。

  整改措施:一是严把项目库建设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保基本守底线,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严禁擅自拔高或降低目标标准。二是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根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资源禀赋选择项目,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剔除,质量好效益高的及时纳入。强化扶贫项目的精准性,防止其他非扶贫项目搭车入库。三是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指导服务,按时完成投资计划下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八)扶贫项目实施管理问题

  在项目实施进度方面,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审计发现,某县2016年至2017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某县2017年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2017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未按预定计划完工。在项目实施程序方面,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发现,资金使用中有些需重点规范的问题,某县2017—2018年建设贫困村标准厂房等项目,由建设方垫支,分年度用扶贫资金支付建设方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审计发现,某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将入户工程分别委托给相关水厂或负责人实施,涉嫌违规指定分包人。省考核反馈封丘县2018年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二标段),乡镇初验和主管部门复验同时进行;封丘县北港新区水系连通水源工程项目实际已竣工,但无项目验收手续和项目移交手续;原阳县2018年项目验收程序未按照制定的规定执行,基础设施类和产业项目类缺少复验手续;长垣县2018年抽查的工程类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审核;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翟坡镇、小冀镇、合河乡等4个乡镇与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64个村449户贫困户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共359.2万元投入新亚集团公司进行保底分红,为保障该项目贫困户的收益,新乡县七里营镇等4个乡镇还与新亚集团签订了抵押合同,但经查询工商管理系统网站,新亚集团的抵押合同并未进行工商备案。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紧盯资金支出关键环节,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拨付资金,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三是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指导服务,按时完成投资计划下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九)扶贫信访呈高发态势问题

  省脱贫成效考核发现扶贫信访呈高发态势,2018年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转接河南的电话量居全国第三位,信访总量较大。有的地方对扶贫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遇到问题“绕着走”;有的地方习惯于“封捂堵压瞒”,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的地方信访渠道不通畅,群众遇事没处说,造成越级上访;有的地方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层层转批。

  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6月底前全面摸排问题,加大扶贫热线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扶贫信访公共服务热线公示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扶贫信访高效处置机制,定期通报扶贫领域信访情况;将扶贫信访工作纳入督查暗访内容,抽查信访件办理情况,核查扶贫信访工作“四有”情况,提高各地对扶贫信访工作重视程度。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三、整改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推动逐级落实排查整改任务。认真落实省市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要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遍访贫困对象实现全覆盖,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细化整改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实现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目标清单统一管理,有力指导问题整改,统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狠抓整改落实。按照“五个防止、三个不放过”要求,即抓住根本、防止就事论事,注重效果、防止重过程走形式,勇于攻坚、防止畏难情绪,全员投入、防止当局外人,守土尽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以整改落实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高质量。

  (四)强化督查指导。区人力资源部、纪工委、社会事务局要强化督查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标准不高的推倒重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整改结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五)明确时间节点。集中整改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至7月4日结束,需持续整改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落实。6月5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整改方案报社会事务局。集中整改结束后,要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4日前报社会事务局。联系人:姚棋;联系电话:3539876;邮箱:gxqnb2009@163.com。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