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27
新开〔2019〕95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5月5日
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自然资源管理,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盗采、破坏生态等行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的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秦岭违建别墅”“夏邑强征耕地”等问题为镜鉴,以打好耕地保卫战、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楼盘化解等为主要内容,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为主要抓手和平台,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对本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占地、违法建设、破坏自然生态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严厉打击、集中整治、系统修复,集中打好攻坚战、歼灭战,坚决遏制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易发多发态势,为促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完善自然资源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阻塞漏洞,减少问题发生。坚持权责对等,严格实行“谁的事情谁认领、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转变监管方式,严格追责问责,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执法软弱”问题。
二、整治范围
(一)2018年“清零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占地;
(二)2019年已下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占地问题;
(三)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铲麦毁麦以及违法挖沙采石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
(四)楼盘化解攻坚工作;
(五)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百日会战”时间要求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
(一)5月30日前,在“大棚房”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完成2018年“清零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占地的整改;
(二)6月20日前,完成2019年已下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用地的整改;
(三)7月30日前完成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开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
11月30日前完成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把拆除整改、消除违法状态作为关堤乡、振中街道完成“百日会战”任务成效的第一标准。建立严格执法、严肃追责、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监管制度,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成立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从严整改整治,务求工作实效
区管委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自然资源违法状态,组织做好全覆盖和拉网式排查、畅通违法线索举报渠道、查处违法案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领导小组将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各阶段工作,督促落实查处整改,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要抓紧组织报批材料,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三)严肃认真开展约谈、问责工作
切实提高约谈工作的严肃性,有效发挥约谈的警示震慑作用。我区要坚持以主要负责人为约谈主体,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对违法严重地块的村主要负责人及关堤乡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确定约谈对象时,不仅要把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区纳入约谈范围,同时要将存在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及时以及不配合和配合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区管委会将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单位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
(四)扩大战果,集中攻坚,强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
按照新开〔2019〕23号文件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房地产领域项目问题楼盘存在的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的成因和难点症结,“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分类化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和时间表,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化解责任,确保完成化解攻坚目标。
附件:1.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责任分工
附件1
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海潮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志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吕书臣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贺星 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鹏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道党工委书记
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杜 辉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张 超 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王 亮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和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耿红伟、朱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会战”责任分工
关堤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及“问题楼盘”的排查、整改和化解。
振中街道: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及“问题楼盘”的排查、整改和化解。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的统一指挥、协调、巡查和监督。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收集、举报受理,牵头开展集中整治联合行动,负责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百日会战”工作的上传下达,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负责全区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的统一指挥、协调、巡查和监督。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收集、举报受理,会同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牵头开展集中整治联合行动。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问题楼盘”有关涉嫌违法问题,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办理和思想教育疏导等工作。
南环公安分局、区法庭: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及“问题楼盘”移送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等工作。做好“百日会战”配合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部、纪工委:做好“百日会战”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的督查、考核,以及移送案件中涉及人员的党政纪处理。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百日会战”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