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25
新开〔2019〕84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
2019年4月24日
新乡高新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新乡市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攻坚举措,狠抓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不断校正工作偏差,持续攻坚克难,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要求
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端正思想,主动认领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抓好整改落实,克服过关思想和厌战情绪,真正把专项巡视整改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见微知著,闻一知十。把巡视整改与2018年中央对河南省巡视指出的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整改相结合,与国家、省2018年度脱贫成效考核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相结合,与推进三年攻坚行动相结合,与省委对卫辉市、辉县市、延津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相结合,全面梳理盘点,认真查漏补缺,建立台账,拉出清单,坚持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一体整改,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一体解决,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三、整改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1.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内容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区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格局,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要求。
2.压实攻坚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区党工委、管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持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区党工委巡察重点监督内容,发挥监督作用,围绕职责、职能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区、乡、村三级书记要遍访贫困户,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上一线、抓具体,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
1.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开展常态化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严把贫困退出关口,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对照“四个不退出”要求,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核实,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现有政策部署,严禁擅自调整标准或盲目扩大范围,坚决取消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任务,确保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退出。对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典型事例,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突出抓好防止返贫工作。以防返贫、防滑坡为重点,攻坚期内贫困人口脱贫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一段时间,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强化扶贫成效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成果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短期行为,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组织开展返贫问题研究,解决共性和倾向性问题。
3.着力抓好产业扶贫。巩固产业扶贫基础,鼓励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融入产业链条,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每个贫困户享受2项以上的增收措施。
4.严格资金项目管理。根据脱贫攻坚任务需求,持续加大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扶贫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需求相匹配。切实加强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和建设监理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整合,提高资金整合效率,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区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项目按期完成。严查扶贫资金项目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5.切实落实精准帮扶。落实支持政策,搭建载体平台,畅通帮扶渠道,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定点扶贫长效帮扶机制,适时召开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开展工作绩效考核。持续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指导各级扶贫参与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壮大扶贫志愿者队伍注重帮扶实效,坚决避免搞形式主义,坚决反对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确保帮扶到点子上、帮到关键处,提高帮扶成效。
(三)反对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
1.落实“十个严禁”。从政治建设的高度,持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防止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上做表面文章,严禁在联系服务群众上不担当、不作为,严禁在扶贫工作上弄虚作假,严禁在扶贫调研上图形式、走过场,严禁在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中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严禁搞层层填表报数,严禁搞“作秀式”帮扶,严禁搞扶贫形象工程,严禁在扶贫调研中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在扶贫宣传上铺张浪费、任意拔高。
2.减轻基层负担。加快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完善考核督查方式,整合督查活动,坚持暗访调研为主,减少督查频次,原则上除落实国家、省安排的督查考核活动外,不在单独组织督查考核活动。
3.纠正间责偏差。坚持精准问责,提高监督质量,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问题整改,将层层传导责任变成层层推责任。坚持从上级领导机关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格区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精准界定责任人、责任内容和问责方式,防止让下级干部当“替罪羊”和问责简单化,严格界定干部问责范围,提高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干部问责范围过于宽泛,影响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聚焦重点难点,着力攻坚克难
1.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攻坚。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及时研究出合专门政策措施,通过以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为主,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对因残疾、重病等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整户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规定有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加强我区与原阳县的结对帮扶工作。
3.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巡查、调研暗访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回头看”,坚持现行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各类资源,摸清底数,排查问题,找准症结,制定措施,逐项对账销号。
4.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坚持互促共进、同向发力,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村振兴。
(五)树立正确导向,激励担当作为
1.完善容错机制。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容错纠错机制,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支持和保护在脱贫攻坚中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扶贫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大胆干事。
2.树立鲜明导向。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教育干部的基地,脱贫攻坚实绩作为识别考察干部的依据,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重用的比例,注重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和扶贫干部。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主体责任。区党工委对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区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脱贫攻坚整改责任,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督查落实。各级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全部真见底,全面见真效。
(二)抓好督导检查。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内容,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全面跟踪督导。严格时序进度和整改质量,重点督导责任压得实不实,举一反三做得好不好,整改标准完成得高不高。要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三)严明整改纪律。各有关部门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把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贯穿到巡视整改全过程,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对排查整改标准不高、整改后问题仍反复发生的,要通报批评并继续整改,直至整改达标;对搞形式、走过场、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切实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所有问题坚决改、改到位、改彻底。
4月初到6月底为集中整改阶段,需持续整改的问题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落实。6月25日前,各有关部门形成整改报告,报区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