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全区河湖管护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5

新开〔2019〕81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新乡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湖管护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15日,在全区开展河湖管护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东孟姜女河、赵定排河及相关支流。

  二、行动目标

  全面摸排、彻底查清我区主要河湖现状以及河湖管护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河湖管护问题库,为下一步分类,分阶段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三、排查内容

  1.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储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2.漂浮物:水面漂浮的白色垃圾、枯枝秸秆、破衣烂衫;疯长的浮萍绿藻等。

  3.动物尸体:死猪、死狗、死鸡、死鸭等。

  4.入河排污口:一切以向河道排放液体为目的的管道出口,不分大小,无论是否合法、是否封堵或废弃。

  5.黑臭水体:一切“黑水”“臭水”“牛奶水”“酱油水”等非正常水体。

  6.土埂、土坝:河道内的影响行洪或刻意改变河水走势的各类“构筑物”。

  7.深坑: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在河道内形成的深坑,易产生溺亡危险或影响堤防安全。

  8.险工、险段:河道堤防上存在着不利于堤防防洪安全的隐患所在的工程和堤段。

  9.破堤种植:破坏河道堤防,影响河道生态,种植蔬菜粮食等作物。

  10.违章种植:在河道内种植庄稼;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11.非法采砂: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开采砂石、取土、淘金等),不按许可要求采砂;采砂过程中未按规定清理修复河道。

  12.违章建筑:在河道堤防和护堤地等河道管理范围内构筑民房、厂房、庙宇、厕所、棚屋等建筑物。

  13.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超过国家关于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

  14.网箱养鱼:在河道内进行的浮式、固定式和下沉式等各种形式的网箱养鱼。

  15.畜禽养殖: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的一切畜禽养殖行为。

  16.其它问题。

  四、组织实施

  本次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总河长直接负责大排查工作具体实施,确保大排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包括培训部署、集中排查、成果整编三个阶段,2019年4月15日开始,2019年5月15日全面完成。

  (一)培训部署(2019年4月15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认真学习此次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和过程监督方案,及时培训部署,明确专人参加,做好后勤保障。

  (二)集中排查(2019年4月21日—2019年5月9日)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迅速行动,开展河湖管护问题集中大排查。

  (三)成果整编(2019年5月10日—5月12日)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对此次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的成果(排查记录、照片、视频等)进行梳理整编,并报送区河长办。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问题大排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区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乡、村级河长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具体机构设置为:

  1.东孟姜女河

  组  长: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东孟姜女河区级河长

  副组长: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  员:荆会云 区社会事务局长

          对口协助单位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张洪亮 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张吉阳 关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东孟姜女河乡级河长

      朱国辉 社会事务局农经科科长

      王志生 社会事务局农经科科员

      姚光田 关堤乡白马村支部书记

          村级河长

      赵景兵 关堤乡东杨村支部书记

          村级河长

      刘德沙 关堤乡刘堤村支部书记

          村级河长

      郭玉富 关堤乡塔小庄村支部书记

          村级河长

      李臣武 关堤乡西杨村支部书记

          村级河长

      张吉政 关堤乡张八寨村支部书记

          村级河长

  2.赵定排河

  组  长:王志勇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定排河区级河长

  副组长: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  员: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对口协助单位

      周正伟 振中街道党工委书记

      申兵伦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对口协助单位

      高 鹏 振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定排河乡级河长

      朱国辉 社会事务局农经科科长

      王志生 社会事务局农经科科员

      陈  辄 双拥社区居委会主任

          村级河长

      徐晶玉 振兴社区居委会主任

          村级河长

      牛  康 东升社区居委会主任

          村级河长

      闫新运 金阳社区居委会主任

          村级河长

  (二)区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代表区级河长履行巡河职责,就问题排查工作质量对区级河长负责;乡级河长负责本管辖河流排查的领导和督导工作,监督问题排查质量;村级河长履行河湖管护问题发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问题排查工作质量负责。

  (三)各级总河长负责相应级别边界确定划分的协调、工作衔接和组织配合等。

  (四)问题大排查工作小组要发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精神,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现状进行现场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证工作质量。

  (五)排查工作以“存在即记录”为原则,一个问题一张清单,记清位置,描述明白,要有照片或视频相对应。(注:存在即记录是指只要是客观存在的都要排查记录。如入河排污口,无论大小、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封堵,都要记录,纳入问题库。)

  (六)区级河长办负责问题资料的编辑整理,建立区级河湖管护问题库。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问题排查和数据建库上图工作,于2019年5月12日前由关堤乡、振中街道以河为单元、分组汇总河道排查成果,经村级河长签字,报请乡级河长审核把关、签字加盖乡级河长办印章后上报区河长办(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七、过程监督

  区管委会将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各问题排查小组的排查工作进行过程监督,确保各类问题应发现必发现,确保发现的问题信息记录完整准确。

  八、责任追究

  自2019年5月12日起,区管委会将组织问题复核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问题进行实地复核,一经发现问题库之外的问题,立即对乡、村两级河长进行责任追究。

  联 系 人:王志生

  联系电话:3539348

  电子邮箱:gxqnb2009@163.com
 

  附 件:

  1.关堤乡、振中街道关于河湖管护问题排查开展情况的汇总说明

  2.河湖管护问题台帐

  3.新乡高新区河湖管护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监督方案

  2019年4月15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