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5

新开〔2019〕57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9日

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公共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杜绝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新平安办电〔201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市委“五查五促”工作,持续提升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和应急救援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分工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高层建筑开展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消防管理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治。

  澄清高层建筑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出租屋、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按照“祛火源、严用电、降人员、增设施、畅通道”的要求,全面加强出租屋、老旧小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澄清辖区出租房屋、老旧小区底数,归纳主要火灾隐患类型,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振中街道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场所合法经营、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用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

  澄清影剧院、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洗浴场所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4.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逐一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测维护,剧毒物品和遇水、遇湿、高温容易起化学反应的化学物质夏季防潮、降温措施等。

  澄清易燃易爆、石油化工企业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促进局、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学校、幼儿园,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前期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澄清学校、幼儿园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6.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医院(诊所)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前期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澄清医院(诊所)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7.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前期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澄清养老院、福利院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8.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安全疏散、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澄清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促进局、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工商分局

  9.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整治。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照前期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努力消除存量、不增新量。

  澄清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的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铁腕执法整治安全隐患

  1.提升执法总量。要加大对辖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出租房屋、居民楼院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检查单位、整改隐患、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拘留、受案率等六项执法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2.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公共安全隐患,按时限实行“清零管理”,确保到期一家、整改一家。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加大罚款、临时查封、行政拘留、责令“三停”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各项执法指标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3.强力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对我区公共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梳理辖区内不放心的单位、行业和场所,逐个列出“负面清单”,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攻坚整治。对我区未整改销案的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组织集中约谈、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停。

  责任单位: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南环公安分局、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区社会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服务业促进局、区工商分局、关堤乡、振中街道

  4.严格执行“六项铁规”。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临时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人员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违规进行电焊、明火作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的,依法予以拘留;对十九大前仍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公共安全物防技防

  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5月底前,各社会单位要完成自查自改公共安全隐患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1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责任单位:各公共安全工作相关单位

  2.推动安装简易消防装置。相关单位要将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老旧建筑、“三合一”场所、养老机构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等技防手段,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十月底前,完成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年度推广安装任务。

  责任单位:各公共安全工作相关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9日至4月26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任务、明确范围、明确人员,要由各行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专项治理范围内相关场所的公共安全责任人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人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并澄清相关场所底数。(排查整治方案连同联络员名单于4月8日前一并报送至区社会治理委员会。联系人:董凌峰;联系电话:3539883,18638318158;传真:3552699;电子邮箱:xxgxqzzb@163.com。)

  (二)自查整改(4月27日至5月31日)。督促各场所管理单位和商户必须依法履行自身公共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全部检测和维护保养一遍,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培训,普遍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报消防部门备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三)排查整治(6月1日至10月底)。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统一填报《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对照任务分工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综合治理,集中清缴公共安全隐患。要发动村(社区)、巡防、保安等一切可以发动的基层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验收(11月)。11月中下旬组织对专项行动进行考评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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