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25
新开〔2019〕57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9日
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公共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杜绝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新平安办电〔201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市委“五查五促”工作,持续提升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和应急救援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分工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高层建筑开展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消防管理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治。
澄清高层建筑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出租屋、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按照“祛火源、严用电、降人员、增设施、畅通道”的要求,全面加强出租屋、老旧小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澄清辖区出租房屋、老旧小区底数,归纳主要火灾隐患类型,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振中街道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场所合法经营、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用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
澄清影剧院、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洗浴场所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4.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逐一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测维护,剧毒物品和遇水、遇湿、高温容易起化学反应的化学物质夏季防潮、降温措施等。
澄清易燃易爆、石油化工企业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促进局、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学校、幼儿园,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前期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澄清学校、幼儿园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6.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医院(诊所)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前期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澄清医院(诊所)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7.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前期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澄清养老院、福利院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8.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安全疏散、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澄清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促进局、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工商分局
9.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整治。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照前期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努力消除存量、不增新量。
澄清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的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铁腕执法整治安全隐患
1.提升执法总量。要加大对辖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出租房屋、居民楼院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检查单位、整改隐患、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拘留、受案率等六项执法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2.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公共安全隐患,按时限实行“清零管理”,确保到期一家、整改一家。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加大罚款、临时查封、行政拘留、责令“三停”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各项执法指标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3.强力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对我区公共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梳理辖区内不放心的单位、行业和场所,逐个列出“负面清单”,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攻坚整治。对我区未整改销案的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组织集中约谈、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停。
责任单位: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南环公安分局、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区社会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服务业促进局、区工商分局、关堤乡、振中街道
4.严格执行“六项铁规”。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临时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人员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违规进行电焊、明火作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的,依法予以拘留;对十九大前仍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南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公共安全物防技防
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5月底前,各社会单位要完成自查自改公共安全隐患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1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责任单位:各公共安全工作相关单位
2.推动安装简易消防装置。相关单位要将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老旧建筑、“三合一”场所、养老机构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等技防手段,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十月底前,完成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年度推广安装任务。
责任单位:各公共安全工作相关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9日至4月26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任务、明确范围、明确人员,要由各行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专项治理范围内相关场所的公共安全责任人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人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并澄清相关场所底数。(排查整治方案连同联络员名单于4月8日前一并报送至区社会治理委员会。联系人:董凌峰;联系电话:3539883,18638318158;传真:3552699;电子邮箱:xxgxqzzb@163.com。)
(二)自查整改(4月27日至5月31日)。督促各场所管理单位和商户必须依法履行自身公共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全部检测和维护保养一遍,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培训,普遍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报消防部门备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三)排查整治(6月1日至10月底)。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统一填报《新乡高新区公共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对照任务分工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综合治理,集中清缴公共安全隐患。要发动村(社区)、巡防、保安等一切可以发动的基层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验收(11月)。11月中下旬组织对专项行动进行考评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