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2018-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5

新开〔2018〕255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2018-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8日

新乡高新区2018-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动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构建全区更加清洁高效的冬季清洁取暖体系,全面完成2018-2019年清洁取暖目标。根据相关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集中供热目标:2019年10月底前,区新增供热面积约45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约15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约10座,供热达到全覆盖。

  “双替代”目标:2018年5月-2019年4月,高新区完成市定清洁取暖“双替代”任务目标4200户,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以外,重点推进关堤乡下辖的张八寨、大介山、小介山、庄岩等村庄社区,以及具备保温条件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按照100平方米折合一户进行计算)。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从2018年10月开始到2019年9月底完成区内33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包括建筑围护结构、双层中空玻璃节能改造等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供热工程

  1.加快供热主管网建设。督促热力公司完成振中街、柳青路等集中供热主管网建设,完成与新增用热小区(建筑)的供热庭院管网连接。

  2.推进新建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2个新建小区供热庭院管网和热力站建设,力争在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2个小区(建筑)配套供热建设,新增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

  3.完善老旧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有供热需求的8个老旧小区(建筑)庭院管网和热力站等供热配套设施,力争在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8个老旧小区(建筑)配套供热建设,新增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双替代”工程

  区经济发展局是“双替代”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我区“双替代”工作,充分结合有利条件,参照河南省发改委下发的“电代煤”推广目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电代煤”工程。

  关堤乡是“双替代”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对拟纳入“双替代”实施范围的村庄(社区),做好2018年5月-2019年4月底居民确村确户工作,确村确户登记表包括用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用户交电费户号。重点帮助贫困人群登记上报,支持特事特办,避免发生漏报、重复上报等现象,2018年12月22日前完成。同时配合供电公司完成电网配套改造,提前安排项目规划红线外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已开展与计划开展“煤改电”工程的村庄配变负荷进行摸排统计,保障“煤改电”项目用户用电安全稳定。对贫困户(危房改造D级)“电代煤”室内外线路进行改造,确保用电安全。

  区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财政补贴资金,做好中央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监督、管理。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为顺利完成2018-2019年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目标,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施阶段如下:

  1.2018年10月30日前为准备阶段。认真组织可研报告编制、立项审批等工作。

  2.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前为实施阶段。认真组织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工作。

  3.2019年10月份为测评验收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服从统一安排,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协助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责任,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分工合作,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有关部门要严把质量关,高标准严要求,建成让老百姓放心的合格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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