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10
关堤乡政府:
按照省、市文明办近期对在届省级文明村镇开展复查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17年版)》和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近期将组织开展在届省级文明村镇复查及高新区文明村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届省级文明村镇复查
(一)复查对象
我区2017年中央文明委表彰和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文明村镇。
(二)复查时间
2018年10月-11月
(三)复查方式
河南省文明村镇:由区文明办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级文明村镇复查,测评内容依据《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17年版)》进行检查对照,其中“一票否决”事项参考全国文明村镇要求。复查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材料审核主要查阅2017年以来的资料。省文明办检查组在开展全国文明村镇复查时将按10%的比例对河南省文明村镇进行抽查。
区文明办将提前对本辖区省级文明村镇进行复查,复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
(四)负面清单事项
依照《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17年版)》中“一票否决”事项,区文明办对所辖区的河南省文明村镇重点排查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信访、法院、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复查前12个月内有下列情形的,将按照有关程序撤稍文明村镇称号:
1.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4.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5.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政策或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
7.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相符的其他事件。
该项内容征求意见后区文明办将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文明办。
二、高新区文明村镇评选
(一)参选条件
1.高新区所辖乡镇、行政村。
2.根据《全国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高新区文明村镇原则上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行政村中产生。
(二)参评程序
按照自我检查、自愿申报、实地审核、社会公示、审议确定的程序进行。
1.10月23日之前,参评乡村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申报表,按照自愿原则向区文明办申报。
2.10月31日之前,接受申报的区文明办进行审核,并统一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公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并由区文明委出具书面推荐报告,对评选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将推荐名单连同各村镇的申报表、自查报告统一报送区管委会审议(一式两份)。
3.区文明办对参评乡村进行测评考核,考评分为听取汇报、查阅创建资料和实地考察三部分,主要查看近三年来的文明创建情况。根据考评情况,征求区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确定拟表彰名单。经区管委会领导审定后,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进行表彰。
(三)推荐说明
1.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各地对文明单位的激励政策适用于文明村镇,从今年开始,由文明委评选的文明村镇享受同级文明单位待遇。
2.高新区文明村镇评选表彰每三年一届,每年进行年度复查。每届期满后需进行重新申报,考评合格后进行命名表彰。
3.参评乡村需提交《高新区文明村镇申报表》(见附件1)和文明村镇创建《自查报告》,其中《自查报告》须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测评细则,对创建工作逐一进行总结分析,内容包括创建文明村镇的主要做法、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加盖公章,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文明村镇复查工作工作由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区级文明村镇评选为高新区首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复查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创建常态化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严格标准,确保效果。复查及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测评体系内容进行。要严格复查标准、规范复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复查效果。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出现负面清单事项所列问题、或者弄虚作假、突击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3.区级文明村镇评选工作由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宋 娜 3539909
刘 辉 3539917
电子邮箱:xxkfqcwb@163.com
附件: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