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新开办〔2018〕36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派驻机构:

  现将《新乡高新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6日

新乡高新区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五个为”“六个一”要求,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审批服务事项),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务求“放”出活力与效率,“管”出公平与秩序,“服”出便利与品质,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7月底前,区属各部门审批服务办事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全部“联上”,实现网络通;8月底前,各部门审批服务办事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全部“打通”,实现数据通、业务通;9月底前,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

  “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年底前,区属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达到70%,5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我区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6月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我区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承担依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及市驻区有关单位。

  二、职责分工

  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各级各部门推进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并建立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对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区人力资源部负责研究制定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公布、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督查等工作。

  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工作。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体制机制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标准化、便利化。

  其他区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1.“马上办”。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推动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完成“马上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新乡政务服务网公布,并持续深入推进。

  2.“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新乡政务服务网,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深度。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新乡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融合、信息同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全程监察,确保全部办件信息和办理结果实时自动推送至新乡政务服务网。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区属各部门完成“网上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新乡政务服务网公布,全面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并持续深入推进。

  3.“就近办”。加强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街道)、村(社区)等,推进面向个人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关堤乡、振中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关堤乡、振中街道完成可以在乡(街道)、村(社区)“就近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新乡政务服务网公布,并持续深入推进。

  4.“一次办”。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新乡政务服务网,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推动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完成“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新乡政务服务网公布;2018年12月底前,列入目录清单的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妥”,并持续深入推进。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5.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融合。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完成。

  6.大力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7.全面清理申请材料。全面清理申请材料中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8.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巩固“减证便民”成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工作中确需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核的,通过部门间函询方式解决。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四)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9.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区乡级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同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新乡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分阶段落实,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区乡二级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年底前,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6月底前,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10.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和频率等,将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整合,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鼓励探索“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实行任一办事窗口均能受理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的所有事项,加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的转变。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1.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乐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探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结合市级改革同步推进。

  (五)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2.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打破条条、块块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以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为原则,各级各部门建设的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全面接入新乡政务服务网,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窗口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13.积极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按照省市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做好我区政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对接,完善市区两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持续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为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实时向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构建动态更新、共享校核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务数据共享授权机制,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政务数据按需订阅共享。配合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做好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成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动态更新、多方共享、即调即用。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完成所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实现数据实时向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

  14.提升基础支撑能力。优化网络结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不断改善服务水平。实现我区政务服务网纵向贯通市区乡三级,横向连接本级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区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新乡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级各部门网上服务入口,实现与新乡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身份认证、用户管理、注册登录的统一。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整合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各级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要加快接入市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5.深度开发网上审批服务应用。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的事项全面接入新乡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的查询类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公安、工商、税务、社会事务、国土住建等部门重点公共服务事项,应率先接入新乡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主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建立网上审批服务监督系统,实现对网上审批服务情况的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16.推进政务热线平台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我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纳入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体系,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工作机制,实现“12345”一号对外、多线联动、7×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解答、转办群众和企业咨询投诉建议,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一键转接。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六)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17.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照后减证”,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工作,积极争取“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全国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改革。

  18.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先期整合同一部门实施的同一阶段的多项技术性评估事项,逐步整合由不同部门实施的同一阶段的评估事项,实现项目同一审批阶段全部审批事项的“多评合一”。对同一部门的不同评估事项,原则上申请人只提交一次评审材料,对同一阶段不同部门的评估事项,依托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相关部门同步开展评估。

  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部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19.积极推行“联合审验”。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牵头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0.探索开展“区域评估”。推行“区域评估”,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取代区域内每个独立项目的重复评价。区域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评估成果,通过政府买单、企业共享,加快项目落地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21.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强化审批前辅导,解决群众不会办、不知道找谁办的问题。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上门服务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帮办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通过申请人预约、工作人员调休、24小时自助服务等方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5+X”工作日模式。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22.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集中进行攻关,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破解审批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研究制定我区相关专项方案。

  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工商分局、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3.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调整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新乡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我区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按照省市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出台相关监管办法。

  24.引入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网上审批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等主要内容,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对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公布第一次第三方评估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管委会办公室。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区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评价落实,区人力资源部总体规划和明确责任分工,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其他各部门按分工具体落实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查落实

  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区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确保涉及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有效推进。

  (三)强力依网推进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网的作用,开辟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新页面、新专栏,利用网络快捷、透明、真实等方面的优势,强力推动工作开展。一是亮晒工作成绩单,让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随时能够看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及时公布新目录,及时梳理“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让企业和群众了解网上审批范围、审批程序等;三是监督审批全流程,建立网上审批服务监督系统,让企业和群众随时能够查询申请事项具体承办部门、办理进度等;四是宣传推广新亮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级各部门大胆创新,比学赶超,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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