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09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关于健全和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日
新乡高新区关于健全和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转变作风,凝聚合力,以过硬作风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就健全和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责任体系
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
1.区党工委、管委会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是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区级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领导指导责任。建立区级领导包贫困户制度,区级领导每月至少有8天深入一线抓脱贫,分包贫困户出现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2.行业部门承担行业扶贫主管责任。各级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班子分管成员是直接责任人,本行业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出现问题,承担行业扶贫主管责任。需要多个行业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牵头行业部门和配合行业部门共同承担主管责任。
3.关堤乡党委、政府承担贫困户退出具体责任。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乡党委副书记、政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关堤乡要在有贫困户的村成立脱贫攻坚责任组,由乡副科级干部、后备干部担任组长,乡包村干部、村干部、经济能人等为成员,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增收脱贫、精准退出和群众帮扶工作满意度负包干责任。关堤乡要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包户制度,科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有15天深入一线抓脱贫,分包贫困户出现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4.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承担村级责任。责任组组长、村支部书记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负主要责任。村“两委”要做好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要精准掌握脱贫攻坚政策及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户应享受政策未落实到位的,及时向上级反映和协调落实。
5.督查巡查组承担督查巡查责任。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履行巡查、督促、指导责任。督查巡查人员要签字背书,督查巡查区域出现问题,督查巡查组没有发现问题或没有及时反馈,要承担督查不实责任。
二、健全考核体系
坚持日常督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建立健全季度暗访、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工作推进机制。
1.实行季度暗访制度。由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根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暗访工作方案,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进行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归类,将问题集中反馈关堤乡和行业部门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排查落实,作为对关堤乡和行业部门考核的依据。区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暗访结果汇报,研究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实行半年考核制度。由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根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半年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关堤乡、行业部门进行检查,结合季度暗访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分类。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推进会,部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较差的单位正职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
3.实行年终总评制度。按照全市脱贫攻坚年度工作部署,依据我区本年度目标责任任务,制定年终考核方案,对关堤乡、各行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合季度暗访、半年考核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分类。对较差等次并在上级检查考核中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分管副职予以免职,对单位正职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健全督查巡查体系
发挥区党工委、管委会督导、人大联络处法律监督、政协联络处民主监督、纪工委执纪问责、脱贫攻坚专项督查、行业部门行业监督、公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健全督查巡查体系,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1.建立区党工委、管委会督导机制。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实地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安排二天时间实地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2.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区人大、政协联络处办公室要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定期视察机制,开展好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对重要目标任务和重点行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3.发挥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不断强化日常化、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庸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等问题,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究,用问责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主体担当尽责。
4.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成立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敢转争”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以督查发现问题、正风肃纪、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5.建立行业部门督查排查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政策落实工作进行集中督导和全面排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脱贫攻坚指挥部反馈的问题,要重点跟踪督导,举一反三,及时落实到位。
6.建立公众参与举报制度。各级要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进行举报登记,并跟踪和督促落实和向举报人反馈。
四、完善问题排查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围绕贫困户脱贫、政策落实、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重点工作,采取定期排查、全面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对标达标问题排查行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建立无盲区、无死角、无空档的排查机制。坚持村级日排查、乡级周排查、区级月排查,通过常态化不间断的问题排查,确保老问题无处藏身、新问题露头就抓、苗头隐患提前预防。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本级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汇报。建立行业政策落实排查制度,行业政策落实要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确保一人不漏,一项不错。
五、完善台帐管理机制
把精准、精确、精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区社会事务局、关堤乡、各村、各行业部门,对于排查和反馈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任务、时限、标准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通过台帐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对于国家检查反馈河南省的问题,各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对于省检查反馈和市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建立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对标达标排查的问题,区、乡、村分级建立台账。各行业部门针对排查的问题,要建立行业问题整改台账。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及时向责任单位交办。各责任单位对上级交办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精准、精确、精细管理,确保交办一起、跟踪一起、督查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六、完善暗访检查机制
坚持常态化的暗访检查机制,通过暗访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区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暗访,不定期组织日常暗访;关堤乡不定期组织日常暗访,不间断地查问题、促落实;各行业部门要建立定期暗访机制。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经常开展暗访,听真话、查实情,掌握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从而达到抓典型、查问题、严问责、求实效的目的。
七、完善跟踪督查机制
对于各有关行业部门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跟踪落实”的原则,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督查人员签字背书,督查结果存档备案,实施责任追溯,做到一督到底、不改不放。区社会事务局重点围绕国家检查反馈河南省问题新乡市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台账、省市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对标达标检查问题整改台账,狠抓跟踪落实,及时向关堤乡和行业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验收销号制度,由关堤乡自查申报,区负责组织验收。各有关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八、完善人员培训机制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扶贫干部队伍培训,立足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实现全员培训、精准培训。区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村党组织书记、乡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培训,统筹抓好村“两委”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实用人才等教育培训。
九、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树立用人的正确导向,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强化督查考核,完善激励措施,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脱贫攻坚干部,在干部调整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重用。统筹运用通报、曝光、约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手段,对在脱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得力、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干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