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09
新开办〔2018〕14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稳定,根据我区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后机构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和突发专项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乡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郭培山 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耿建功 区纪工委书记
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玓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田维琳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贺星 区人力资源部部长
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二、新乡高新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高新区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设在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新乡高新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高新区应急委员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和指示;
2.负责制定和修改《新乡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3.督促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关堤乡政府、振中街办事处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
4.督促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关堤乡政府、振中街办事处和有关专业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5.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应急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6.承担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7.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等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管委会批准后督促落实;
8.根据应急预案规定,明确指挥部人员和相关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职责;
9.新乡高新区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乡高新区应急办组成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主 任: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3837392793
联 络 员:王 绣 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37390932
区应急办其他工作人员从办公室现有人员内部调剂解决。
新乡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值班电话设在管委会值班室,联系电话:0373-3539911
三、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一)新乡高新区通信网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郭培山 区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新乡高新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三)新乡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副总指挥: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四)新乡高新区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广富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五)新乡高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副总指挥: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六)新乡高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副总指挥: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七)新乡高新区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贺星 区人力资源部部长
朱芳龙 区监察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 新 区国税局局长
李新麒 区地税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八)新乡高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振海 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副总指挥: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冯耀武 区食药分局局长
成 员: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九)新乡高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新乡高新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徐善胜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一)新乡高新区教育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成 员: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二)新乡高新区突发民族宗教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成 员: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三)新乡高新区重大涉外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十四)新乡高新区突发旅游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成 员: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五)新乡高新区地质灾害和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刘向军 区法庭庭长
宋其伟 区检察室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六)新乡高新区农林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培章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成 员: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史玉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朱芳龙 区监察局局长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 新 区国税局局长
李新麒 区地税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十七)新乡高新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张 玓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成 员: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穆 东 区质监分局局长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十八)新乡高新区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玉平 南环公安分局局长
副总指挥:孟 旸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周正伟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高新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要求,尽快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报管委会批准后,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各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成员工作岗位调动时,应就所担负的应急工作进行交接。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