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及工作部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新开办〔2018〕1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及工作部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6日

新乡高新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及工作部署

  根据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全区各公共机构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务实工作,努力实现单位综合能耗持续下降的年度工作目标。2018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夯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础

  2017年以来,我区部分公共机构进行了人员调整,我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办公室和各公共机构节能成员单位负责人、节能联络员(统计员)要立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加强学习。一要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政策,包括:《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新乡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定》和《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等;二要学习《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系统》的深入应用,完成每月上报和每季汇总上报工作任务;三要学习能耗增减的细化分析,提高综合分析管控工作能力。

  二、深入宣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一要通过点滴细节,渗透式宣传,由办公室牵头设计制作一批节能宣传画和宣传提示贴,在办公区用水、用电和其他用能设备附近张贴,随时随地提醒大家注意节约能源,降低能耗;二要充分利用6月份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开展绿色出行(办公室负责火炬园电梯管控和发出倡议书)、发送主题短信(办公室负责)、节能宣传进机关(办公室牵头,全体成员单位配合)、节能宣传进校园(社会事务局教育科负责)等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形成浓厚节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三是开展培训宣传,办公室牵头开展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

  三、积极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推进既有办公建筑、空调系统和节约用水、用电、用油等方面的改造,并在新建建筑中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采用节水、节电新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每个节能成员单位都要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一项节能改造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落实、有图片、有实效、有档案,11月底前将节能改造情况总结和相关资料向办公室后勤科报备。

  四、加强信息报送,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2018年开始,市节能办增加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的考核内容,根据我区实际,要求各节能成员单位每个季度至少要向区办公室报送2条节能相关工作信息,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并通过《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系统》向市公节办上报,并按季统计,定期通报。

  五、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全区各公共机构要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公共机构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社会事务局要结合教育、卫生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争取2018年申报1-2家示范单位,带动全区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