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1-09

新开办〔2018〕12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效果明显,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新乡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个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8年4月16日

  附 件

  2017年度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4个)

  1.新乡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关堤乡政府卫生院

  3.振中街办事处

  4.新乡市第二十一中学

  二、先进个人(8人)

  张玲 赵磊 周静 刘登科 张玥阳 张海燕 王文亮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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