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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3

    新开〔2018〕200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9日

新乡高新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借贷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的要求,认真实施新乡市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专班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了解网络借贷行业情况,做好网络借贷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金融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各部门要站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出发。确保“三个不发生”(不发生风险失控、不发生“爆雷”事件、不发生连锁反应),并初步建立P2P网络借贷机构监管制度体系,净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兼顾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

      2018年9月底之前,完成区内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完成前期未纳入整改类的P2P网络借贷机构退出方案的制定。

      2019年6月底之前,完成区内整改类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备案管理验收等各项工作。

      线上排查,通过工商系统搜索关键字,区工商分局对工商注册信息、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向区服务业促进局报送排查结果。

      线下排查,通过区工商分局报送的排查结果,组织区服务业促进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社会治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振中街道、关堤乡等部门对其进行重点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网贷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情况、网贷机构公司架构、网贷机构网站信息、经营状况、资金存管、担保机构及线下经营情况等。通过对基本情况的排查,摸清机构名称、经营范围、住所地、高管人员、机构资质等基本信息,建立网贷机构的基本信息档案。同时,通过收集整理、甄别判断虚假注册地、异地经营、大规模线下门店等相关信息,为重点检查提供线索和依据。

      (二)分类处置及风险防控

      根据风险程度,暂将P2P网络借贷机构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采取差别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1.合规类:该类机构严格遵守信息中介定位,稳健经营、运作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能力,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应对此类机构实施持续监管,督促其规范运营。推进该类机构接入省非法集资网络监测预警综合平台,资金、标的等进行实时监管。要随机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持续合规经营。

      2.整改类:该类机构运行不规范,风险控制不足,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有的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业务违规问题。

      应对此类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淘汰或整合,并依法予以处置。对于积极整改、能够按期完成整改的P2P网络借贷机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限期整改违规业务。通过指导机构妥善管理资产、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范整改过程中的风险、制定风险预案、如实披露资产状况,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3.取缔类:该类机构存在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应对其严厉打击,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同时,做好核实资本和财务状况工作,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类机构要坚持依法取缔。对于违规情况严重、难以完成整改、风险较大的P2P网络借贷机构,各部门要坚决依法取缔,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金融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要将存在突出隐患的机构、人员名单移交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做好人员、账户、资金等管控工作。对庞氏骗局、恶意退出经营、抽逃转移资金资产、卷款跑路等性质恶劣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果断刑事立案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对主动退出或依法取缔的P2P网络借贷机构,必须上报退出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盘点资产、形成资产清单后,才可公示退出。退出方案需经投资人协商同意,并上报备案。退出机构要成立工作组,组织清退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不得转移资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如出现转移资产、卷款跑路等情况,要及时组织工作组介入。

      三、维护大局稳定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艰巨复杂、政策性强、敏感性高、涉及面广,社会各方高度关注,极易引发群体性集聚事件,必须切实维护大局稳定。

      一是合理回应投资者合法诉求。要把握工作尺度,注意方式方法,稳定投资者情绪,及时回应投资者合法诉求,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舆论导向。及时澄清和处理不实信息,防止恶意炒作和误读,消除市场恐慌,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契约精神,防范道德风险。

      三是依法打击犯罪。对庞氏骗局、恶意逃废债务、抽逃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快立案,依法登记债权债务,全力追赃挽损,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区内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应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区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工商分局、南环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治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税务局、振中街道、关堤乡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促进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有序行动,密切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扎实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新乡高新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应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1

    新乡高新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应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张 玓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副局长

      成  员:马志强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乔玉庆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修广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申兵伦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张洪亮 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姜传绪 区税务局副局长

          范志刚 振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小顺 关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胡国强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科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石应同志兼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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