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13
新开〔2018〕189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新乡高新区2018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1日
新乡高新区2018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豫秸秆办〔2018〕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8〕22号)及《新乡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美丽新乡、生态新乡建设,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全力推进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落实各级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巩固禁烧成果,进一步遏制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实现“蓝天卫士”监测零火点,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水平,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形成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区管委会和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督导。区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纪工委、社会事务局、南环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关堤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区管委会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关堤乡作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
四、工作部署
2018年禁烧范围是城市建成区以外所有区域,禁烧内容是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等。为切实做好禁烧工作,按照省禁烧办和新乡市委、市政府要求,秋季禁烧时间为9月16日至11月10日。
(一)建立常设机构,落实工作职责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协调上情下传及下情上报,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1.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由各禁烧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2.关堤乡负责召开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并通过印发通告、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走村串巷进行宣传发动。
3.关堤乡要与各行政村签订秸秆禁烧、农机生产安全责任书,将禁烧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农户),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点抓好当地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严禁有安全隐患的农机具开展大田作业。
4.由区社会事务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每日情况汇总、信息编报。
5.由区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抽调人员组建秸秆禁烧督查组,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组织召开督查组工作会议,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对督查人员进行培训。
6.区纪工委成立效能问责组,负责效能问责。
(二)加强“蓝天卫士”监控,强化各项禁烧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建完善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区禁烧办和关堤乡要实行“蓝天卫士”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2.督查组不定期对关堤乡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并于督导当晚8点前以文字或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将督查情况报区禁烧办值班室。
3.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区、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实行网格长负责任制,确保禁烧责任到人、到户、到地块。9月15日前,关堤乡要把乡、村、组三级网格长名单报区社会事务局。
4.关堤乡禁烧办采取督查、巡逻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根据防火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区域。加强村庄道路、沟渠两侧、田间秸秆防火工作;要求在田间地头严防死守,指导、督促、帮助农户及时清理秸秆等,按计划确定的处置方法及时处置,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
5.区消防大队接到火情要及时出动消防车辆进行扑救,做好田间防火灭火工作;南环公安分局要组织指导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6.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和综合监管和执法局要做好公路两侧及城区垃圾、树叶和杂草的管理,杜绝焚烧现象。
7.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规划,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负责落实相关财政奖惩政策。
8.区纪工委依据《新乡市行政效能问责办法》(新政文〔2015〕143号)和《新乡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新秸组〔2017〕14号)规定,对出现焚烧秸秆问题的责任人实施问责。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关堤乡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播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片、发放告民书明白纸、“签订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挂图、发送手机短信、广播、宣传车巡回宣讲、设立固定禁烧站点以及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下乡”等宣传手段和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对于防治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蓝天卫士电子监控作用,适时播出对发现的秸秆焚烧人员的追责处理,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突出宣传综合利用、堵疏结合、奖惩并举,多渠道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在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深厚氛围,形成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四)推进综合利用,完成目标任务
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积极推广成熟实用的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突出秸秆机械还田、饲料化利用方式,不断扩大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规模,做好废弃秸秆的收储清运,着力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变废为宝,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自职责,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禁烧办要认真履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督导,强化应急反应,杜绝焚烧火点发生。
(二)狠抓责任落实
强化关堤乡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区相关行业部门管理直接责任,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关堤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做好本部门组织督导、监督检查工作。
(三)完善监管体系
区禁烧办和督察组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强化区干部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构建区级督导组、乡级巡查组和村级巡逻队相结合的督查体系。区、乡、村三级联动,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全天候督导巡查,关键时期全民动员,昼夜值班巡逻,确保及时发现处置秸秆焚烧行为。同时,以村为单位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应急处置设备,每个应急分队3-5人,由关堤乡指定负责人统一负责,统一调配,对辖区内发生的火情及时处置。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安定的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核实查处每一起秸秆焚烧事件,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
(四)做好后勤保障
要增加经费投入,做好后勤保障,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确保我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信息沟通
实行信息沟通日报制,从9月16日起,关堤乡每天17:00前将组织领导、网格管理、执法监管、督导检查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上报至区禁烧办(区社会事务局),有紧急突发事件随时上报。区禁烧办每周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以短信形式报送相关领导。
联 系 人:王志生
联系电话:13837389598
区禁烧办值班电话:3539348
电子邮箱:gxqnb2009@163.com
附件:新乡高新区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新乡高新区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文良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副组长:张贺星 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学军 区管委会副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徐善胜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柴 森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闫凤山 区财政局局长
朱芳龙 区纪工委副书记
耿红伟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朱 涛 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局长
张孟千 关堤乡党委书记
朱海洋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乔玉庆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洪亮 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张洪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