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3

新开〔2018〕123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

  现将《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6日

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助力脱贫攻坚,打通基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享有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现就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区基层服务平台达到服务设施规范、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规范。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打造完成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零距离”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设施建设。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人社〔2017〕115号)的规定,按照分层布点的原则,规范区、乡(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服务场地设施建设。(建设规范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规范服务内容。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面向群众服务项目》拟定服务项目。(参见附件4)

  (三)规范服务流程。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豫编办(2015〕129号)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区、乡(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服务流程。

  (四)规范服务标准。区、乡(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对其提供的公共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监察、档案管理等各项服务标准,并对群众公开。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四位一体”(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管监测、数据应用)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为“智慧就业”提供保障。依托全省社会保障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构建统一门户、多元服务、一点登录、全网通办的实名制“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

  三、工作进度

  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8年)。全面启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保证2018年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乡(街道)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行政村(社区)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100%。

  (二)第二阶段(2019年)。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全面完成“三化”(公共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简称“三化”)建设。

  (三)第三阶段(2020年)。不断提高一线经办人员的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全面迎接省、市人社系统对我区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达标建设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社会事务局负责区级平台建设,关堤乡负责乡、村级平台建设,振中街办事处负责街道、社区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要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共同推进。

  (二)强化资金投入。财政局要提供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保障及后续人员等各项经费的落实。

  (三)强化培训推动。根据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对业务骨干进行轮训。同时,积极参加全市召开的示范观摩会,通过相互交流学习等方式,借鉴建设经验,带动全区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项工作区管委会已与新乡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2018年起,每年将对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对推诿扯皮、慵懒拖延、敷衍塞责的,予以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1.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2.乡(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规范

  3.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规范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面向群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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