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支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6

新开〔2018〕108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

  现将《新乡高新区支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脱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6月11日

新乡高新区支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脱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相关脱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省推进“四优四化”发展部署,为进一步支持贫困户快速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略,按照省政府推进“四优四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对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的资金支持,提高种植收益,加快脱贫步伐。

  二、工作目标

  以资金、技术为依托,鼓励、支持、指导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增加种粮收益,确保每亩种粮收益提高300元以上。

  三、资金支持范围及环节

  (一)支持范围

  1.种植优质强筋小麦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2.已流转土地,并用于种植强筋小麦的贫困户;

  3.已托管土地,并用于种植强筋小麦的贫困户。

  (二)支持环节

  1.自种强筋小麦的贫困户。实施种子补贴,凡是种植优质强筋小麦的贫困户实行每亩40元的用种补贴;实施出售补贴,对售出的强筋小麦,经收储部门认可,并出具收据,实行0.1元/斤的资金补贴。

  2.已流转土地,并用于种植强筋小麦的贫困户。实施流转土地补贴,凡是流转出来的土地用于种植强筋小麦,实行每亩300元的补贴。

  3.已托管土地,并用于种植强筋小麦的贫困户。实施托管补贴,凡是托管土地用于种植强筋小麦的贫困户,实行每亩20元的托管费用补贴;实施出售优质强筋小麦补贴,对售出的强筋小麦,经收储部门认可,并出具收据,实行0.1元/斤的资金补贴。

  四、实施程序

  1.申报。以家庭为单位,由贫困户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应核实面积和公示后,向乡政府提出申请。由乡政府向区社会事务局、财政部门申报。

  申请收购补贴的由乡政府向粮食、财政部门申报。

  2.审核。区社会事务局、财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联合对材料审核,并实地考察。

  申请收购补贴的由粮食、财政部门审核和考察。

  3.认定。对审核通过的贫困户。由区社会事务局、财政部门或粮食、财政部门认定,并报市农业、粮食、财政部门备案。

  4.奖补。强筋小麦收获后1个月内,由乡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贫困户及带贫主体种植优质强筋小麦工作,成立支持优质强筋小麦发展的领导机构,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列支专项工作经费,提高贫困户及带贫主体种植优质强筋积极性,增加种粮经济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贫困户和带贫主体的农业技术支持,因地制宜,指导种植强筋小麦品种,在小麦生长的关键时期,加强农业技术培训,负责贫困户和带贫主体种植优质强筋小麦面积的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贫困户的资金支持,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使用、监管等工作;粮食部门要做好优质强筋小麦的收储工作,负责贫困户出售优质强筋小麦的认定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到贫困户和带贫主体中。

  (三)搞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宣传种植优质强筋小麦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群众种植优质强筋小麦的积极性。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