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01
新开〔2018〕94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有关派驻机构:
现将《开展“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广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4日
开展“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广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和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广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动员全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创新完善社会扶贫体制机制,提高全区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百企帮百村”活动,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确保全面打好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的重大意义
我市从2006年开展“百企帮百村”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引导各类企业,通过资金捐赠、项目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救助困难群众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育产业支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区在企业帮贫助力脱贫攻坚方面还是个空白,且我区关堤乡的22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也比较特殊,多数是病人或残疾人,仅有为数不多的有劳动能力,到户增收难度较大,扶贫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全区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精准扶贫活动,以22户贫困户和所在的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帮助贫困户加快脱贫进程,并以此引导带动一批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尊重企业、帮扶村、贫困户的意愿基础上,组织发动企业与帮扶村、贫困户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帮扶活动。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稳步实施,结合企业自身优势,探索村企合作共建,企业有针对性帮扶贫困户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开展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互利共赢。积极探索“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新模式、新机制,企业与帮扶村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关系,在项目开发上做到优势互补,在利益分配上做到互利共赢,在社会荣誉上做到共建共荣。
三、帮扶内容
(一)帮建一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发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帮助所在村建设标准化卫生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人畜安全饮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冲式公厕、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在道路村村通的基础上帮助硬化背街小巷的道路,有条件的地方做到户户通。
(二)安置一批贫困人口就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帮扶企业或相关联的各类企业为帮扶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
(三)带动一批贫困户创业。依托帮扶企业自身优势,积极为贫困户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信息服务和创业渠道,帮助一批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脱贫致富。
(四)扶持一些村集体经济项目。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因地制宜,通过投入资金、技术、项目、市场等方式,为帮扶村提供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确保村集体经济每年有5万元以上收入。
(五)资助一批无劳动力的贫困户。通过乡村、企业和扶贫部门三方评估,分类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村集体按月发放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报酬,让贫困户有稳定的叠加收入。
四、实施方式
(一)采取“多企帮一村”“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的方式。针对有贫困户的村、贫困户的脱贫需求,实行一企一策、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工商企业、房地产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关堤乡有贫困户的村名单,自愿认领结对帮扶,并与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
(三)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采取“一企帮一户”、“一企帮多户”的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签订三年帮扶协议。
五、帮扶途径
(一)开展产业扶贫。引导企业立足帮扶村的资源特点,把企业转型升级与帮扶村产业构建结合起来,因地因时,按照经济发展规律,推动发展一批特色产业。
(二)开展就业扶贫。重点解决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实现其稳定增收。
(三)开展公益扶贫。以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高校学生、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为重点,鼓励企业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公益扶贫活动。公益基金可直接通过新乡市扶贫开发协会账户实施捐赠,企业可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六、实施步骤
(一)抓好宣传引导。即日起,人大联络处办公室(工商联)、经济发展局(工信)、社会事务局(扶贫)通过宣传发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争取在6月30日前,完成我区企业帮扶有贫困户的村、贫困户签约工作。
(二)抓好精准对接。即日起,人大联络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通过走访、发函、召开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开展结对帮扶、认领扶贫有贫困户的村和贫困户。并将对接情况及时上报区“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工作推进组。
(三)做好统筹协调。主动做好各项服务,为参与“百企帮百村”行动的工商企业、房地产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协调解决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大联络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负责“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同时成立高新区“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工作推进组,区党工委副书记刘培章任组长,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学军、人大联络处副主任张西安任副组长,负责牵头推进此项工作。区社会事务局(扶贫、民政)、人大联络处办公室(工商联)、经济发展局(工信委)、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住建)、服务业促进局(商务)、地税局等部门为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人力资源部(组织部、统战部、工会)职责。动员各类企业界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
区人大联络处办公室(工商联)职责。动员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
区经济发展局(工信委)职责。动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住建委)职责。动员区域内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
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局)职责。动员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
区服务业促进局(商务局)职责。动员商业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
区地税局职责。全面落实扶贫捐赠企业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
区社会事务局(扶贫办)职责。将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项目,优先向结对村倾斜;本级统筹支配的扶贫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参与结对帮扶的民营企业;协调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在结对村的各类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障碍和问题时,积极协调予以解决;跟踪帮扶进度,做好统计工作,每年汇总民营企业在结对村的投入情况、规划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
(三)开展示范带动。要深入挖掘帮扶典型,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可学可比可借鉴的榜样,扩大行动影响力,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行动中来,确保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工作推进组负责对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工信)、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住建)、服务业促进局(商务)、社会事务局(民政)、地税局等部门开展“百企帮百村”“五个一”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核。
(五)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帮扶的企业依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六)强化正向激励。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对“百企帮百村”“五个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向市委、市政府分别推荐新乡市“百企帮百村”工作先进单位、新乡市“百企帮百村”工作先进个人。
(七)加大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全面宣传报道“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增强企业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发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热情,营造“我参与、我光荣”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