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领导和区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

    新开〔2018〕93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有关派驻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切实将改进作风、聚焦精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奖惩贯穿脱贫攻坚始终,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9号)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新文〔2017〕38号)以及《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新办文〔2018〕2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完善区级领导和区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管委会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和任务

      区管委会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全社会扶贫大格局,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

      区管委会主任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区管委会主任向上级党委、政府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区党工委副书记是脱贫攻坚的直接责任人,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工作,集中精力抓实抓牢、抓紧抓好。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包贫困户帮扶责任,具体做好分包贫困户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以及到户增收工作。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档卡规范、数据质量、社会扶贫、人居环境、政策宣传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落实以及对村级脱贫责任组履责情况、村级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做好“问题一村一村查找、档卡一户一户校准、帮扶一项一项抓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政策一条一条落地、责任一级一级到人”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实现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精准度、认同度、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区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和任务

      区各有关部门要运用行业资源落实本部门行业扶贫职责,承担综合协调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抓好牵头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

      区纪工委主要负责扶贫领域干部作风监督执纪和贪腐问题查处等工作;负责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监督等工作。

      区人力资源部(组织、统战、工会、编办)主要负责关堤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驻村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培训、绩效考评,会同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和关堤乡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核,指导区科学技术局做好扶贫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引导民主党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协调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等工作;负责根据脱贫攻坚形势任务需要,健全完善全区扶贫开发机构设置,在编制总量内调剂增加人员编制等工作。

      区管委会办公室(宣传)负责脱贫攻坚动员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先进典型及经验宣传推广等工作。

      区社会治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农村信访稳定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区社会事务局主要负责我区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做好脱贫攻坚组织协调、项目监管、督查巡查、考核评估,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负责教育扶贫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等应保尽保和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落实,实现低保标准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牵头负责全区开展重症残疾人集中托养等工作;负责转移就业脱贫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农业产业扶贫等工作;负责安全饮水等水利扶贫工作;负责林业生态扶贫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文化体育设施扶贫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健康扶贫等工作。

      区服务业促进局(金融、商务)主要负责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政策工作;负责智慧扶贫和电商扶贫等工作。

      区经济发展局(工信)会同扶贫部门牵头推进光伏扶贫项目等工作,参与全区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全区项目库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工业经济,组织协调电信企业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贫困监测工作和贫困人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评估认定等工作。

      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科技扶贫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牵头推进金融扶贫等政策落实,参与推进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工作,负责区级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和分配下达,指导做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会同扶贫等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南环公安分局主要负责贫困人口和农村无户口人员户籍办理等工作。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住建)主要负责落实扶贫项目用地;负责贫困户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交通扶贫等工作。

      人大联络处办公室(工商联)主要负责联系、动员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开展“百企帮百村”“五个一”帮扶活动。

      四、乡村工作职责和任务

      关堤乡党委、政府承担有贫困户的村和贫困户脱贫的具体实施责任,负责村级脱贫责任组的建立,对村级脱贫责任组、帮扶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统筹保障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以及产业发展等工作,做好对村级脱贫责任组、帮扶责任人的考核工作。

      关堤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乡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分管领导是脱贫攻坚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工作;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准确录入和动态管理工作;建强村“两委”班子,组织以户为单位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并抓好落实;加强对贫困户退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证脱贫质量。

      村级脱贫责任组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所在村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抓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档卡规范、边缘户排查、数据质量、人居环境、社会扶贫、政策宣传、精准退出、帮扶措施到位、贫困档案建立、村级组织建设以及脱贫后的提升等工作。认真履行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的职责任务,填写村户档卡,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主要责任。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核实贫困人口、分析致贫原因、找对脱贫路子、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人、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责任组组长对所在村脱贫攻坚负总责,对所包村脱贫攻坚、大局稳定、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贫困户精准退出及群众满意度等负具体责任。帮扶责任人对所分包贫困户档卡信息准确性、帮扶措施有效性、精准退出真实性、帮扶对象满意度负主要责任。

      村“两委”要做好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对贫困户识别和退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实行公告公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如期脱贫。村支部书记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负主要责任。

      五、督查巡查职责和任务

      督查巡查组履行督促、巡查、指导责任。采取专项调研、随机暗访、问卷考核、典型剖析等方式开展督查巡查工作,重点督促关堤乡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政策措施、村级班子建设等情况。严格督查巡查程序,督查巡查结束后要对督查巡查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要对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台账,将整改情况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六、奖惩制度

      建立脱贫攻坚考核制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中《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要求,区管委会每年度对有关部门、关堤乡脱贫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对有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惩。

      建立脱贫攻坚通报制度。区管委会对年度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涉贫事件以及其他需要作出通报的事项进行通报;对脱贫攻坚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作出通报的事项,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建立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制度。对脱贫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在中央督查巡查和国家、省、市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或在各级考核中成绩靠后的单位;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在当年在整改评估验收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单位;督查巡查组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督促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或发现问题不报告的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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